姐姐為了改嫁丟下六歲女兒,5年後用五十萬贖回,妹妹太少

姐姐為了改嫁丟下六歲女兒,5年後用五十萬贖回,妹妹太少

我家裡就我和姐姐兩個女孩子,所以爸媽就把所有的愛灌輸到了我們姐妹倆的身上,以至於我姐姐養成了自私的惡習,把金錢看得很重。所以別人都說我和我姐一點都不像,不只是外貌,性格和品行都說我姐不如我。

我喜歡站在別人的立場考慮問題,也樂於助人,所以和村裡鄰居的關係還不錯。我姐的性格就比較很開朗,大大咧咧的,做事經常不顧及後果,結交了不少不三不四的男性朋友。

我們都是農村人所以都比較保守,覺得我姐不檢點,不是村裡人惡語相加,我姐真的是做人很差勁,連最基本的待人接物都沒有,別說對我們村裡的鄰居了,對我們家裡的長輩都沒有最起碼的禮貌。

後來她退而其次嫁給了鄰村的男人,鄰居經常在我面前說我姐壞話,順便把我表揚一番,我也只是聽聽,因為我姐做的事情讓人提不來好感。

我姐姐結了婚後比較安分了,但是姐夫家庭一般,姐姐嫁過去之後一直嫌棄姐夫,怪姐夫沒有能力讓她過上好日子。姐夫這人呢比較老實,為了賺更多的錢,為了讓姐姐過上她想要的生活,在外面打兩份工,後來因為睡眠不足在開貨車時發生了意外。

姐夫因為這件事故得到一筆賠償金,但姐夫也是有原因的在這件事故上,是因為姐夫開車操作不當也有部分責任,還讓單位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所以姐夫一家得到賠償並不多。

姐姐本身就是一個花錢大手大腳的人,不顧家裡人,當姐姐把姐夫的賠償金花完後,姐姐不得不去鎮上找一份工作。後來她便找到了一份在餐廳打工的工作,是透過親戚介紹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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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在餐廳工作大半年後,認識了一個做生意的老闆,那個男人比她大二十歲,老婆去世後這個老闆獨自撫養一個兒子。那個男人對我姐姐還不錯,所以她和我姐夫離了婚,但是我姐夫這個能力是不能養活我的那個外甥女的,但是那個老闆也明確表示不會養我這個外甥女,所以我姐就和我說了這件事。

雖然我們姐妹倆性格相差甚遠關係也算不上多好,但是她畢竟是我親姐,我姐對我說的很委婉,大致的意思就是不想要我那個外甥女了,不如把外甥女送給我。聽了這話我很生氣,一個當媽的為了榮華富貴寧願放棄自己的骨肉,這事在哪裡都會讓人笑話。何況她把自己的女兒當什麼了,說送人就送人。

後來我一生氣,和她斷了來往。同時我決定好好撫養外甥女,就算親媽不要她,我這個小姨再苦再難都不會拋棄她,這一年她才六歲。就這樣外甥女和我們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外甥女長大了,也越來越懂事了。

外甥女很爭氣,也很體貼人,幫我洗衣服做飯,成績在班級裡也是名列前茅,想到外甥女這麼優秀有這麼懂事我很欣慰。自從我姐不要她以後,我是心裡一直把我這個外甥女當做親生女兒對待,給兒子買什麼東西,也從來不會缺她的。

我本來一直想把兩個孩子培養成大學生,可是後來老公生病,花光了家裡的積蓄不說,還欠下不少外債。就在這個時候,五年不露面的姐姐回來了,她給了我五十萬,說要帶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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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那個繼子不孝順,聽說外甥女懂事孝順,成績又好,他們兩口子就想把她接過去培養,將來好有個人給他們養老。想到這裡我心寒不已。不過她說得對,外甥女跟著我只能過苦日子,家裡的條件又這樣,將來肯定沒有能力供她念大學。外甥女不願跟姐走,我說了些氣話,最後她哭著和姐離開了。

外甥女走後,我心裡空落落的,雖然兒子在身邊,但男孩始終沒有女孩體貼,我看著她的東西淚流不止,像是身上掉了一塊肉,心如刀絞。第二天睡到半夜,床邊出現個人影,我一看就知道是誰,一喊外甥女的名字,她就撲進我的懷裡大哭起來。我心裡難過,也放聲大哭起來。

外甥女哭著對我說:“小姨,就算跟著你吃不飽穿不暖,那我也要記著你,在我的心裡早已經把你當做是我親生的媽媽。”原來她是聽到了我姐夫和我姐的談話了,知道我是故意把她氣走的,我是為了她能夠有一個好的將來才這樣做的。

外甥女最後還說:“小姨,你以後別攆我走了,等我長大了我給你養老,報答你。”聽到外甥女講的這句話我愣了,突然覺著自己好傻,她跟著我才是最快樂的不是嗎?這跟有沒有錢又有什麼關係呢?

第二天我就把那五十萬退給了姐姐,她問我是不是嫌少了,我笑著說:“是的,太少,少了那顆心,再多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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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養育之恩大過天,這話一點都沒錯,人是感情動物,只有付出真情去對待,才能收穫真情。相比較之下,生養之恩固然不能抹滅,但是隨之而來的責任卻也是不應該逃避的。倘若只生不養,這樣的父母壓根就不配為人父母,何談報答養育之恩一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