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典妻婚”,丈夫籤合約,將妻租給單身漢三年,生孩子後付款

在中國的封建史上重男輕女的思想一度很嚴重,直到建國之後,在多方政策和人們的共同努力之下,這樣的狀況才得以緩解,但是哪怕是現在社會男女的地位也不能說是完全的平等。在舊社會的時候,女人更多的或許是男人的附屬品,所以有錢有勢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是殘酷的社會卻要求女人一輩子只可以忠於一個男人,在丈夫去世之後還要立貞節牌坊。

清末“典妻婚”,丈夫籤合約,將妻租給單身漢三年,生孩子後付款

因為男女地位的嚴重不平等,使得很多的人家只想生兒子,富人家的兒子倒還好,可是窮人家的兒子醉胡造成的局面就是連個媳婦都娶不上,反正妻妾成群是合法的,所以很多女人寧願嫁給有錢人做小妾也不願意嫁給窮人做老婆。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隻想生兒子的思想使得男女的比例確實不平衡。況且女性也沒有自己選擇婚姻的權力,她們有的只是被選擇權,反正最後造成的情況就是成婚率低,很多的男人多數是窮人討不著老婆。

清末“典妻婚”,丈夫籤合約,將妻租給單身漢三年,生孩子後付款

其實舊社會的女人對於男人來說,更多的用處是生育工具,娶不下老婆不可笑,生不下兒子可就不行了,為了給自己的家中延續香火,人們想出了一個喪心病狂的辦法。叫做“典妻婚”,意思就是妻子在這個事情當中承擔的是一個商品交易的角色,當然這個交易大部分的受面群眾是一些窮人。

清末“典妻婚”,丈夫籤合約,將妻租給單身漢三年,生孩子後付款

社會上單身男子的機率越來愈多,這些單身的男人們為了生育孩子,所以進行了這樣的交易,那些僥倖娶到了老婆,但是生活比較困難,或者說生活也還不錯,但還是想要更上一層樓的男人們,將自己的老婆像是商品一樣租借給單身的男人們,雙方一般會簽訂三年左右的合同。

清末“典妻婚”,丈夫籤合約,將妻租給單身漢三年,生孩子後付款

這三年期間,這個女人就是這個掏了錢的單身漢的老婆,這個男人可以行使丈夫的一切權力,等到成功的生下孩子之後,單身漢會給這個女人的原配丈夫一筆錢,並且允許他帶著自己的妻子回家,孩子要留在自己父親的身邊。這種做法在清朝末年的時候,尤為廣泛,因為當時連年的征戰,所以底層社會上的窮人越來越多,更多人被抓去打仗,犧牲的人口也在上升,可是封建社會的思想根深蒂固,人們都需要一個孩子來延續香火。

不管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這些男人考慮的出發點和受益者都是自己,卻始終忽略了在這場骯髒的交易中間,主要的受害者——女性的想法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