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明確,今年起,上海在部分領域禁用或限用塑膠製品。

新規實施近一週

滬上相關經營者落實的情況如何?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檢查過後,仍有餐飲單位無動於衷

新規禁止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購物袋,然而一些商戶至今仍沒有實際行動。

今年元旦期間,徐彙區市場監管局曾對區域內部分商戶落實禁塑限塑新規的情況進行過檢查,但1月6日下午,在漕寶路日月光商場內,記者還是發現不少商戶沒有遵守新規。

如“遇見小面”“娃哈哈”“鮮之戀情”“半仙豆夫”等餐飲單位,遇到需要外帶餐飲的顧客或打包外賣時,均在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相比之下,餐飲單位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的執行情況較好,絕大多數餐飲單位都用紙吸管或可降解塑膠吸管替代了不可降解塑膠吸管。

在塑膠袋的使用上,新規對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各類展會活動更為嚴格:無論是否可降解,都禁用。

1月6日,閔行區顓橋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一家惠優瑪特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超市還在提供一次性塑膠袋,當即對負責人進行談話,宣講規定,要求該超市立即改正。超市負責人主動配合,立即下架所有一次性塑膠袋,並在醒目位置張貼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袋的提示。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菜市場明碼標價售賣不可降解塑膠袋

1月6日,記者還跟隨閔行區梅隴市場監管所和黃浦區打浦橋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部分商戶進行了檢查。

根據新規,集貿市場應規範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購物袋,到2023年底,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購物袋。

在閔行區的隴西市場和黃浦區的蒙西菜場,記者注意到,攤販們仍在向消費者提供不可降解的塑膠購物袋,但價格均向消費者公示。隴西市場的塑膠袋有小、中、大三款,售價分別為0。1元、0。2元、0。3元。蒙西菜場的塑膠袋只有小號和大號,分別賣0。2元、0。3元。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除此以外,上述兩個市場還免費提供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而使用的連卷袋、保鮮袋,讓消費者用來盛裝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這類塑膠袋不屬於新規禁用或限用的物件。

“新規要求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購物袋,但具體怎麼規範和限制,目前還沒有明確。”梅隴市場監管所朱慧瓊表示,近期執法人員檢查集貿市場的限塑情況,依據的還是上一輪“限塑令”的要求,主要是檢視商戶有沒有無償提供或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膠袋,以及商戶採購的塑膠袋渠道是否正規、質量是否合格,還有商戶是否在銷售憑證上單列消費者購買塑膠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等。

飯店新換的打包袋無法證明可降解

在檢查過程中,一些商戶還反映了不少問題。

“希望上級主管部門能夠明確一下,怎樣做,才算是規範和限制使用了塑膠袋。”隴西市場場長許軍表示,該市場2016年遷址重開後,一直貫徹落實上一輪“限塑令”的要求,不再無償提供一次性塑膠袋,售賣的塑膠袋全部明碼標價,但這一輪具體怎麼做,自己和很多同行心裡都沒底。

許軍坦言,市場內的塑膠袋是管理方統一採購後發給攤販的,一般每兩個月採購一次,每次採購數量超過30萬個,擔心規定有變化,哪天突然要求市場像商超那樣禁止使用任何一次性塑膠袋,那已經採購的不可降解塑膠袋就不能用了,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可能要進一步縮短採購週期,以防萬一。”蒙西菜場場長周福強表示,現在市場每隔半個月採購一批塑膠袋,以後可能隔一週就採購一批,每次少採購一些,這樣萬一突然叫停菜市場塑膠袋的售賣,損失會小很多。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菜市場內購買塑膠袋和自帶購物袋的顧客差不多對半開,但塑膠袋每天的使用量依舊很大,可見透過售賣的方式提供塑膠袋並不能有效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量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用紙袋、可降解塑膠袋替換不可降解塑膠袋,也無法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量,又或者塑膠袋的使用量小了,但其他材質的袋子使用量增加了,廢棄物的總量並沒有因此減少

集貿市場擔心規定沒講清楚或規定多變,一些飯店則抱怨起可降解塑膠袋的質量和真假。

蔡先生蒙自路店今年新換了一批打包袋,供應商號稱是符合要求的可降解塑膠袋,但現場檢查時,這些白色的塑膠袋上沒有任何標識。門店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等資質和相關檢測報告,但均無法證明這些塑膠袋是可降解的。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來檢查了!上海“禁限塑”一週,仍有商戶無動於衷

目前,市面上真正的生物可降解塑膠的材質通常為聚乳酸(PLA)、聚己二酸/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或PLA、PBAT、澱粉(St)的混合物。可降解塑膠製品應當執行的產品標準,目前常見的有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膠購物袋》、GB/T 18006。3-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T 28018-2011《生物分解塑膠垃圾袋》等。

業內人士指出,不排除一些黑心廠商抓住餐飲單位急於尋覓可降解塑膠打包袋的心態,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冒充可降解塑膠袋,或向他們提供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劣質塑膠袋。

執法依據尚未明確,新規威懾力有限

新規的徹底落實,離不開監管執法的威懾和倒逼。記者發現,從監管執法角度而言,新規有不甚明確之處。

新規明確,到2020年底,全市範圍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購物袋;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購物袋;全市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但如果相關經營者做不到,將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新規中並沒有具體的規定。

2020年我國實施的《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明確,未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2020年上海市政府釋出的相關檔案,決定由市場監管部門承擔本市商務領域塑膠汙染治理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職責。

但落實到具體的執法上,市場監管部門能否依據《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代商務部門對相關經營者進行立案查處,目前還沒有明確,因此市場監管部門目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經營者,仍以勸導、教育為主,將來具體怎麼做,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檔案明確,或啟動關於塑膠汙染防治的地方立法。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原創稿件,轉載請註明出處

作者:陳璽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