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老婆,也愛情人,一個人對兩個人的愛可以同時存在嗎?愛老婆

愛老婆,也愛情人,一個人對兩個人的愛可以同時存在嗎?

“情人”二字有三種釋義,一是“感情深厚的友人”,也就是友情;二是戀人情侶,即愛情;三是指“說是戀人,卻無法給予正式名分或承諾的人”,泛指姦情。

那麼,情人到底應該是什麼呢?有人說“只要有愛情,那都可以叫情人”,還有人說“情人就是小三,什麼都談,就是不談感情”,也有人說“情人是兩情相悅,但又相見恨晚的人,他們不傷害無辜,只默默地付出。

情人,本是兩情相悅的人沒錯,他們之間有愛,有情,有默契,什麼都不談,只談感情。

關鍵的關鍵是,他們絕對不能影響各自的家庭,所以兩人有情,但也要有距離。

距離是必須要有的,兩個人各自有伴侶和孩子,不保持距離就是一種傷害。

說是不影響家庭,不傷害彼此的親人,只默默的守候,但這種情人關係存在的本身就是傷害。

說什麼不傷害無辜,不傷害彼此的家人,這是不可能的。

有了家庭,再有情人或是有了情人,又和另一個人結了婚,那麼哪怕這個情人的存在很渺小,很沒有存在感,對於伴侶來說也是背叛。既然是背叛,又怎麼能說不是傷害?

這種情人的存在必然會破壞別人的家庭,不管有沒有感情,那都叫“第三者”。

朋友說國外的情人節是給情人過的,國內的七夕節是給伴侶過的,牛郎織女連孩子都有了。

但情人節傳說的主人公是兩個未婚男女啊。

所以甭管是情人節還是七夕節,那都應該是兩個人的事情,和第三者無關。

真正的情人,是在相處的時候親密無間,默契十足,他們的感情中沒有另一個人的存在,真正的做到了“有情飲水飽”、“情人眼裡出西施”。

聽著很美好,但問題是如果各自有家庭的話,那怎麼能算是“沒有另一個人的存在呢”?所以,哪怕是單純的因為愛情而在一起的婚外情,都不該是情人關係。

但道理誰都知道,感情卻控制不住,明知ta有家庭,有愛人,可心是控制不住的,莫大的煎熬也抵擋不住那份情意。

怎麼辦?“距離”,既然沒有佔有的慾望,只想默默的守候,那就遠遠的看著,ta過得好,你就開心,不好,你就難過。

自己享受這份隱秘的快樂就好了,不要出現,不要做錯事。

但你也知道,你是做不到的,能做到的話,就不是俗人了。

人非聖賢,再說了,就算是聖賢也不一定能做得到,所以呢,沒法在一起,沒法獨自忍受,那不如離開,不說再見,只說勿念。

愛情中沒有對錯,感情是控制不住的,但人有底線,有原則,要遵守規矩,做人的規矩。

真正意義上的情人,是戀人,是愛人,但絕對不是婚外發生感情的任何人。

哪怕這個人不貪圖你的錢,不在意你的地位;哪怕ta沒有佔有你的慾望,也沒有向你索取的想法,只一心一意的對你好,那也稱不上情人。

只要是人就有感情,有感情就有牽掛,有牽掛就會思念,有思念就想見面,見了面就會忍不住訴說衷情,情意綿綿下掩蓋的激情會徹底摧毀你們以及你們的的家庭。

人都是自私的,有情就想在一起。

你說,一個人能夠同時愛上或是愛著兩個人嗎?愛伴侶,也愛所謂的情人。

這個問題需要問你們自己,不能否認的是,人的一生會遇到不止一個真愛,但是一個人對兩個人的愛可以同時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