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女子因男友繼母拿不出錢給其買婚房後,將其兩個月大孫女扔進洗衣機溺亡

喪心病狂!湖南衡陽,女子因男友繼母拿不出錢給其買婚房後,遂產生了報復的想法。隨後,女子將男友繼母剛出生兩個月的孫女,扔進裝有水的洗衣機後,致其溺亡。

陳某,女,1999年出生。2019年3月,陳某與男子蔡某確定戀愛關係後,於11月與蔡某及其家人共同生活。陳某與蔡某因想買婚房不夠錢,便向蔡某父母索要。蔡某父母稱沒多餘的支援其購買婚房後。陳某便認為蔡某的繼母羅某偏心自己的親生兒子。從此,陳某便對羅某懷恨在心。

2020年5月17日,羅某的孫女出生後,陳某便在網上搜索關於“如何傷害孩子”等相關資訊。7月3日,陳某與好友在手機聊天時,也提到過“她不會讓羅某好過、會直接殺人”等相關言語。

7月17日凌晨兩點,陳某見羅某孫女與其母親熟睡時,便將羅某孫女抱至一樓。隨後,陳某將被羅某孫女,放進裝有水的老式洗衣機內,便回房休息。4時許,家人發現嬰兒不見後,開始尋找。5時許,羅某女兒在洗衣機內發現嬰兒屍體。後經鑑定,屬溺水死亡。

目前,陳某因故意殺人罪被檢方提起公訴。(來源:12309檢察網)

湖南衡陽,女子因男友繼母拿不出錢給其買婚房後,將其兩個月大孫女扔進洗衣機溺亡

以案說法:

天啊!才出生兩個月的寶寶,還沒來得及看清楚這個世界,就被殘忍殺害。陳某之歹毒令人髮指!

最讓人氣憤的是,陳某動機是因為男友父母沒錢支援其買婚房。所以報復在一個無辜的孩子身上!並且從孩子一出生,陳某就開始上網查詢資料。

由此可見,本案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對於這種惡毒女子,是可忍孰不可忍!法律必須予以最嚴厲的懲罰!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起訴書上並未提到陳某有任何從輕處罰情節,就連如實供述都未提及。可見,陳某毫無悔過表現。對於這種人,建議判處死刑,不得緩刑。

對於陳某的行為,您認為怎麼量刑?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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