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後從不洗衣做飯, 稱自己不會, 丈夫查出了她隱藏3年的秘密

不管有什麼原因,感情不好、長期分居又或是與舊情人餘情未了,都不是出軌的理由。任何時候,出軌都屬於脫離正常的道德準則去謀求非正當的感情、性的利益,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與其違背道德準則甚至越過法律底線,為何不乾脆離婚,再坦坦蕩蕩的去開始下一段感情呢?可惜總有人聽不進這點,不想與另一半過,又拖著不離婚反而去出軌。

妻子婚後從不洗衣做飯, 稱自己不會, 丈夫查出了她隱藏3年的秘密

何某就很不幸的碰上了這麼一個妻子,家住湖南的他是一名隧道維修工,工資不高。但人很勤懇老實,他與妻子劉某是高中同學,畢業後並沒有聯絡過。直到一次同學聚會才重逢,當時劉某已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婚後獨自帶著女兒生活。而何某因各種原因一直單身,他一見分別多年的劉某便動心了,不介意劉某的過往、女兒。

立即對她展開熱烈的追求,沒多久兩人結婚,婚後育有一個女兒。可在結婚三年後,何某便隱隱感到不對勁,妻子婚後從來不做飯。稱自己不會,如果是真的不會也就罷了,問題是劉某未必真不會。只是不想做飯給何某吃而已,跟她結婚三年,何某一點家的氛圍都沒感覺到。每逢節假日、紀念日,他都會精心準備禮物,劉某卻想都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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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態度冷淡,不管何某說什麼,都是愛答不理的。就拿做飯這件事來說,何某不止一次說過想吃她做的飯,好不好吃無所謂。她卻敷衍的丟一個不會做飯的藉口,一點也不在意何某的想法,何某隻好在工地食堂吃完飯再回家。收到禮物,別人或多或少都會表現出欣喜,劉某卻拿到禮物還要擺一個臭臉。

次次討好都得不到回報,哪怕正眼瞧一下都沒有,久而久之何某不由懷疑她是不是在外有了外遇?劉某對此的解釋是,自己就沒想過跟他結婚,從一開始就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原來當初說要結婚不是她的意思,而是她母親的意思,當時劉某還沉浸在上一段失敗婚姻的心傷中。劉母不知是對何某太過滿意,還是希望女兒早點走出心理陰影,急匆匆的操辦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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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著劉某跟何某結婚,婚事本來就不是劉某願意的,偏偏何某的情商還不是很好。他性格比較木訥,婚禮上因為不喝酒,給父母敬酒時也硬是一口沒喝。所以劉某十分失望,不管何某對她如何,兩人始終都有距離感。本來劉某如果真不願意跟何某結婚,完全可以拒絕母親的安排,其母親意圖安排女兒婚事在法律上也是不合理的。

中國法律規定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這兒的自由指不受外力干預和強制,自主決定自己婚姻意願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就算不得不在母親的安排下結婚了,她也可以提出離婚,因脅迫結婚的屬於可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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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總的來說,如果她真不想結婚,有很多辦法可以拒絕。

但劉某沒有用這些辦法,半推半就的與何某結婚了,按理來說既然結婚了那就好好過日子。然而劉某做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她不僅對何某態度冷淡,還私下與別的男人存在不正當關係。原來劉某的否認並未打消何某的懷疑,為確保自己沒有成為接盤俠,他偷偷帶著女兒去做了親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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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想結果讓他大失所望,捧在手心疼了兩年多的女兒,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也就是說,早在結婚一年後,劉某便出軌了!這下他是徹底死心了,原本想著不管妻子態度如何,他還是抱有一絲期待的。如今這最後一絲期待也沒了,劉某此時才知道後悔,保證自己會痛改前非。但已經晚了,何某鐵了心要離婚,她悔改與否已經不重要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出軌導致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法院應准予離婚。另外,何某還可以要求何某給予離婚損害賠償,並歸還這麼多年養育她女兒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