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男閨蜜出去旅遊一週, 老公賣了房子要求離婚: 我不要戴綠帽

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在結婚之後,就應當與身邊的異性保持合適的社交關係,這是對自己伴侶負責任的表現。但有些人卻不注重分寸,在已經有家庭的情況下,居然還與異性保持曖昧關係,最終導致與伴侶的感情破裂,只能以離婚慘淡收場,趙女士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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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女士出身於一個書香門第,父母學識淵博,她自幼受到薰陶,知書達理,高考發揮出色,被名校錄取。畢業後成功進入一家大企業,薪資優渥,而且她天生麗質,性格又開朗,因此身邊不乏追求者。

但趙女士對他們沒有感覺,她想要一個能愛自己一輩子、照顧自己一輩子的男人。後來,有人為趙女士介紹了王先生,他也是名校出身,薪資待遇也不錯,而且長相英俊、身材高大,為人幽默而不失文雅。

趙女士在見了王先生一面後,覺得他條件還不錯,便決定試著交往一下。王先生對趙女士的印象也很好,也願意爭取這段感情,所以對她極盡照顧,百依百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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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趙女士被王先生打動,主動向他告白,兩人成了情侶,一年後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王先生在婚後仍舊對趙女士體貼入微,凡是趙女士提出的要求,他都想盡辦法滿足,家務活他也一併承包,連一個碗都捨不得讓趙女士洗。但是,王先生唯獨對一件事無法忍受,那便是趙女士有一個男閨蜜。

這個男閨蜜是趙女士的大學同學,兩人平日裡以“兄弟”相稱,男閨蜜經常一起結伴出遊,逛街、看電影等。即便趙女士結婚後,也仍與男閨蜜聯絡頻繁,經常相約吃飯。

王先生曾經多次提醒趙女士要與男閨蜜保持距離,但趙女士卻覺得自己與男閨蜜只是普通的朋友關係,不會有僭越,趙女士還覺得王先生疑神疑鬼,思想不端正,甚至指責王先生是“老封建”,王先生因此與趙女士大吵一架,最終鬧得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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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男閨蜜工作不順心,想出去旅遊散心,約趙女士同行。趙女士欣然應允,她與男閨蜜在外足足遊玩了一週時間,兩人同吃同住,宛如一對度蜜月的新婚小夫妻。

當然,趙女士此行並沒有知會王先生,她一直對王先生謊稱自己在外出差。等到旅遊快結束的時候,趙女士悄悄把和男閨蜜的合照儲存進私密空間,裝作無事發生的樣子,想要矇騙王先生。可她千算萬算沒算到,自己的手機與平板資料關聯且同步,王先生在無意檢視平板時知曉了一切,他怒火中燒,萌生了離婚的念頭。

不過王先生並沒有立即打電話質問趙女士,他悄悄收集趙女士與男閨蜜關係親密的證據,給自己的父母看,讓父母斷了勸和的念頭,緊接著將兩個孩子安頓好。而後找到律師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為了以防萬一,他還諮詢了起訴離婚的相關事宜,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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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邊,趙女士歸來之後,發現家裡的門鎖打不開了,她打電話聯絡王先生,王先生告知她房子已經賣掉了,離婚協議也已經擬好,只等她簽字確認。趙女士慌了神,這才意識到自己犯下大錯,她想要挽回這段感情,王先生已經心灰意冷,他認為趙女士遲早要做出格的事,他不想戴綠帽子。

趙女士見軟的不行,便來硬的,一再表示自己絕對不會籤離婚協議書。王先生忍無可忍,揚言要去法院打官司,並曬出了自己的收集的證據。趙女士明白如果對簿公堂,自己很可能敗訴,而且事情也會越鬧越大,到時候自己將會顏面盡失,在一眾親屬面前抬不起頭來。

無奈之下,趙女士只好同意離婚,去民政局辦手續的時候,正趕上天降大雨,王先生撐傘獨自離開,他很慶幸自己能在鑄成大錯之後從這段婚姻中及時抽身。趙女士沒有帶傘,她無助地站在雨幕中,欲哭無淚。如果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她一定會和男閨蜜劃清界限,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只可惜人生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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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僅僅是搭夥過日子那麼簡單,其中還牽涉著複雜的感情糾葛。雙方在一起之後,應當同時與異性朋友保持邊界,將心收回到家庭上,這樣在尊重伴侶的前提下,還能給予伴侶足夠的安全感,愛情自然也不會變質,兩人永遠都能和和美美的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