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東野圭吾《解憂雜貨店》:“

你很自由,充滿了無限可能。這是很棒的事。我衷心祈禱你可以相信自己,無悔地燃燒自己的人生。

年紀大了,就沒那麼在乎別人的誇獎了,因為生活是苦還是甜,只有自己知道。別人眼中自己的優點是否是優點,也只有自己心裡清楚。

你是否自由,也只有自己知道。自由的時候用心珍惜,不自由的時候追求自由,這種要求應該由自己來提,只有自己的目標堅定,認為自己很棒,才真的能活得灑脫。

追求自由的路上,總會遇到阻礙。有的阻礙可以消除,有的阻礙只能繞過。比如,當一段感情成為你前進道路上的阻礙時,是消除還是繞過,就需要認真對待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02

我曾有過一段婚姻,有名無實。

那段婚姻,只是愛情,對方是我的初戀,我們不像別人一樣先談戀愛再結婚,而是用結婚的方式談戀愛,自認為很瘋狂,結果輸得一敗塗地。

畢業後閒置了半年,新年剛過,他就喊我去上海跟他一起打拼,編織了白手起家的美夢。

我們瞞著父母領了證,然後帶著結婚證去了上海,彼此身上都沒有多少錢,好像結婚證能當錢花一樣。

我們在城中村租了一間民房,環境髒亂不堪,周圍的鄰居都是附近工廠的工人,其中不乏拖家帶口的夫妻。

他說:“

你看,別人都能在這裡落腳,我們不比他們差,為什麼不行?既然要白手起家,那就應該從最苦的日子過起,一切都會慢慢好起來的。

很快,我們的熱情就打了折扣,因為合適的工作並不好找,雖然普通的工作遍地都是,但是總感覺做那樣的工作心有不甘。

後來他去了一家房產公司,我去了一家網路公司,他在閔行,我在寶山,我們每天早上分別,深夜相見,越來越像兩個合租的夥伴,而非夫妻。

我們不甘心平庸,不甘心離目標太遠,各自努力工作,終於攢下了一點錢,換了個相對好一點的生活環境,但依然需要節衣縮食,否則就會財政赤字。

我們沒有想過在上海紮根,雖然心心念念要留在那裡工作,但從未想過把家安在那邊,可能彼此內心都知道,那裡不屬於我們這樣的人,我們能攢下錢在老家買一套房子就心滿意足了。

誰曾想,這個當時看似很小的目標,卻變得越來越遙不可及。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03

我們的錢歸他保管,而他卻不是一個稱職的管家

我本以為我們的存款會越來越多,哪怕每年這是增加那麼一點,只要在增加就是好事。每次我把工資轉給他的時候,他都會向我彙報詳細的餘額,我信他,從未懷疑過。

直到有一天我找了個兼職,需要配一臺筆記本,找他要五千塊,他拿不出,我才知道,我們的錢並沒有越攢越多,反而越攢越少。

他偷偷把錢拿給他的家人用了,對他的家人很大方。婆婆最開始要錢的時候,是真有事。後來看他那麼大方,要一萬能給兩萬,認定他手裡有花不完的錢,胃口就變大了,有事沒事就問他要錢。

他從來都是來者不拒,從來沒有想過他給出去的錢,其中有我的一半。我是他的妻子,不是一個免費為他打工的工人,他的行為對我極不尊重,我第一次感覺到,我眼瞎了,愛錯人了。

他認錯,道歉,賭咒發誓,聲稱以後再也不會把錢給別人用了。可是,當我提出以後存款由我保管的時候,他卻不樂意。這讓我意識到他之前的歉意毫無誠意,只相當於在燃起的火苗上澆一盆水,餘下的就跟他沒關係了

我爭不過他,沒有他的歪理多,最終還是由他保管我們的存款。我們看似和好如初了,但這只是表面現象。一個人受了內傷的人,外表看起來再完美,也終究是個傷者,傷口只會逐日潰爛,不會癒合。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04

我們私自領證的事,他也跟婆婆講了。婆婆知道了,就等於全世界都知道了,很快我爸媽就打電話興師問罪,要求我回家把事情說清楚。

我們回家以後,事情變得更糟,因為我被貼上了掉價的標籤,孃家責怪我,婆家要挾我,都說要辦婚事,但是雙方的態度迥異,都想讓對方承擔所有的花銷,一時間鬧得雞飛狗跳。

此時,我才發現我愛的那個“男子漢”像個沒斷奶的孩子一樣,大氣不敢出,一直躲在婆婆身後,偶爾狗仗人勢跳出來叫兩聲。

我無法收拾家裡的爛攤子,逃了出來。他隔一天才出來,沒有安慰我,自顧自打遊戲,讓我感受到了極大的陌生感和疏離感。

收拾東西的時候翻出了結婚證,不由得悲從中來,眼淚不停地往下掉。而他,視而不見,甚至還覺得我的哭聲打擾到了他,直接轉過頭去,繼續面對著牆壁打遊戲。

這樣的人,我還有什麼必要繼續跟他過?這樣的婚姻,一地雞毛,我還有什麼必要繼續守護?從始至終,受委屈的只是我一個人,我有家不能回,有人不能愛,進無可進,退無可退,除了徹底洗牌,還有別的辦法嗎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05

當婚姻變得面目全非時,離婚就會成為一種解脫

當時的我,腦子裡翻來覆去總是這一句話。我想離婚,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總覺得自己應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但受的委屈多了,也就不想負責了,還是做個不負責任的人比較輕鬆。

在其他事情上,我沒有能力改變他,但是在離婚這件事上,我終於扳回了一局。

雖然他一開始不同意,但耐不住我不顧一切跟他鬧。我辭了工作,一門心思要離婚,從他早上睜開眼就跟他談判,不給他片刻喘息的機會,很快他就受不了我了,巴不得我趕緊滾蛋,免得耽誤他睡覺打遊戲。

說他還沒斷奶,一點也不為過。他做了離婚的決定,卻又不敢對自己的決定負責,離婚以後急忙找媽媽,詢問自己做得對不對。

他不知道的是,這是在給我找麻煩,等於是要去婆婆找我算賬。

“離婚可以, 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兒媳: 已離婚, 勿擾!

06

每一個沒斷奶的成年人,都有一個蠻不講理的母親

婆婆聽漏了他的話,以為我們只是在鬧離婚,於是就從中作梗:“離婚可以,但必須先給婆家生個孩子!”

我告訴她已經離婚,勿擾,她不信,非要讓我把離婚證發給她看。我同意了,轉頭就把她拉黑了。

坦白講,那一刻,我感到解脫了。雖然那種大快人心的感覺轉瞬即逝,但我不後悔作此決定,至少我恢復了自由身,我的人生應該何去何從,不需要再受制於他人了。

雖然生活中有很多事都是做了之後才後悔,但這並不意味著後悔了也無濟於事。有些事,在後悔的時候,可以及時止損。在最該及時止損的時候,選擇忍氣吞聲,將錯就錯,人生只會朝著更糟糕的方向發展,沒有人會因為你的生活面目全非而搭救你,別人頂多只會可憐你,然後轉頭把你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