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沒有“大心臟”,就別選擇當律師呢?看完你就懂了

律師在我們小時候的第一印象就是正義的,但是長大之後卻發現律師這個看起來職業是很矛盾的職業 ,不僅立場沒有,對錯不分,像以前看港劇裡的壞人總是會在警察抓捕的時候大叫“我要見我的律師”,律師不來不說話等橋段,這不禁讓我好奇律師這職業背後的秘密。

為什麼說沒有“大心臟”,就別選擇當律師呢?看完你就懂了

首先我們得理解律師這個職業代表的不是正義,不要被電視劇裡的審判橋段給影響了, 其實律師這種職業在清朝就出現了當時稱之為“狀師”像周星馳電影《審死官》宋世傑為了金錢可以不顧正義點顛倒黑白致使平民百姓等弱勢群體,蒙受冤屈難道律師就真的沒有行業的的準則嗎?

為什麼說沒有“大心臟”,就別選擇當律師呢?看完你就懂了

二十世紀最有名的案子莫過於1994年的“辛普森案”這場審判被稱為“世紀審判”當時的辛普森聘請了全美最豪華的律師團,硬生生的把板上釘釘的事實一一推翻最後無罪釋放,轟動世界,在這過程中律師團為了勝訴,把一場審判帶入種族矛盾、社會矛盾,干擾司法程式,是非不分,為了金錢,導致受害者的家屬心理二次受傷害,但律師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為什麼說沒有“大心臟”,就別選擇當律師呢?看完你就懂了

現代律師起源與古羅馬,發展至今已經非常的成熟,律師的行業準則就是在客觀上不能被大眾的輿論影響,主觀上一切以當事人的訴求和利益為至高法則,事實上律師的存在也是人權的體現,就算是“壞人”也有權利在審判時為自己利益辯護,最後僥倖逃脫法庭也沒有權力再次的重審,律師可能會被社會譴責但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為什麼說沒有“大心臟”,就別選擇當律師呢?看完你就懂了

律師只是一種職業,在道德上可能會被譴責,法律上屬於合法,每次大眾看到“壞人”在律師的幫助下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就會把律師作為主要的攻擊物件,認為私人律師的存在就是壞人的保護傘,但是私人律師只是一種職業,單純的拿錢辦事,不涉及其他的任何的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