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胞兄狀告電影《梅豔芳》侵權,稱擁有梅豔芳商標,要求對方賠償

傳記式電影《梅豔芳》上映之後,好評不斷,票房也一再創新高,如今香港的票房已經突破了4000萬,正在向5000萬邁進,而內地的票房也破了億元的大關。而因為《梅豔芳》這部電影的上映,更是圓了梅豔芳生前想找到外甥的夢,可謂是多喜臨門。在大家都為之感到開心、雀躍的時候,唯獨梅豔芳的哥哥梅啟明卻非常不開心,近日梅啟明就正式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拍攝《梅豔芳》的電影公司安樂影片有限公司。他聲稱自己擁有梅豔芳的商標,《梅豔芳》一片在未經過他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了該商標,令自己蒙受了損失,所以他要申請索賠,並且要求禁止再冒用梅豔芳的商標。

梅豔芳胞兄狀告電影《梅豔芳》侵權,稱擁有梅豔芳商標,要求對方賠償

梅豔芳的家人如今只剩下近百歲的梅媽覃美金,以及70歲的兄長梅啟明。在梅媽還能行動自如,頭腦清醒的時候,她與長子梅啟明並不少為梅豔芳的遺產之事“掀風作浪”,因此很有名聲。如今梅媽年事已高,行動不自如了,個人情況到底如何不得而知,所以這兩天已經很少再看到她向法院入稟申請要錢的訊息,而失去了梅媽這個強有力的爭產靠山,梅啟明也變得低調了不少。就在大家覺得梅啟明應該就此偃旗息鼓的時候,突然他又鬧了這一出,這一次他親自撰寫入稟狀,以個人的名義控告電影公司。

梅豔芳胞兄狀告電影《梅豔芳》侵權,稱擁有梅豔芳商標,要求對方賠償

說來這件事也很蹊蹺。梅啟明並不是不知道《梅豔芳》這部電影要開拍、要上映。在電影正式上映之前,宣傳工作鋪天蓋地,且不要說上映前鋪天蓋地,當初在開拍的時候,就已經為眾人關注,梅啟明沒有理由不知曉這件事。另外,電影在香港進行提前場播出的時候,梅啟明作為家人的代表,也被邀請到了影院提前觀看此片,當時他受訪還給出了評價,直言電影整體不俗,只是覺得對梅豔芳家人描述的部分太過輕描淡寫,不能接受電影中沒有梅媽的角色,至於對主角王丹妮的演出,他給出了50分及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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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的是,如果梅啟明既然知道《梅豔芳》這部電影開拍、上映,他又何不在一開始就提出狀告?非要等到電影上映了一個月,並且在香港、內地都大旺收場的時候,才突然入稟法院聲稱自己擁有梅豔芳這個商標。所以,這很難不讓人認為,梅啟明根本就是看到了電影大旺收場,所以也想從中分一杯羹,以這個理由從中拿到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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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會被認為想從中分一杯羹,也真不怪外人。這麼多年來,他與梅媽為梅豔芳的遺產一事頻頻鬧上版面頭條,所以早就被定性為就是不滿足之人。梅豔芳在2003年離世之後,梅媽與梅啟明多次質疑梅豔芳的遺產分配方案,在梅豔芳離世後的第四天,兩人就提出了控告,認為遺產分配不公。事實上,梅豔芳的遺產早就安排了信託管理,每個月會給覃美金7萬的生活費,並安排一個工人,一個司機相隨。但是覃美金一直抱怨7萬元的生活費不夠用,所以多年來母子倆頻頻入稟法院,甚至一度與信託公司打官司,當然都是敗訴收場,以至於被迫宣佈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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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爭產無望,梅媽自此之後也不打官司了,就以各種名目向梅豔芳信託基金會要錢,每次的理由都千奇百怪,比如2009年以要環遊世界為由,提出從遺產中取出80萬,2017年又要求遺產託管一次性付給她未來15年共計7100萬的生活費,2019年她又以補辦91歲大壽為由,向法庭申請從梅豔芳的遺產中撥款20萬。當然她的這些請求每次都被回絕,不過每個月的生活費一直在調高,如今她每個月至少20萬的生活費,每年過年還能從遺產中取得過年的費用,以及按照每年通貨膨脹指數獲得額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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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年事已高,她還那麼積極地要錢,難道真的是為自己著想嗎?90多歲的老人,每個月20萬生活費都不夠,這說出去誰相信?所以很大程度上,她頻頻要錢,始作俑者就是梅啟明。梅啟明多年來沒有做過一份長久的工作,個人的生活費都來自梅媽的生活費,換言之梅媽要得越多,梅啟明就越富貴,這之間的連帶關係很明顯。不過如今梅媽年事已高,她再也沒有能力去爭產了,一旦日後梅媽離世,梅啟明將會一無所獲,因為梅豔芳的遺囑中並沒有表示將遺產要給梅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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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此次突然入稟法院聲稱自己擁有“梅豔芳”、“Anita Miu”的商標,動機就很有問題。而他在入稟狀中一再強調,電影公司未經他許可,擅自使用了相關內容和宣傳品,誤導了公眾認為這部電影與自己有關,給自己造成了損失,所以要求法庭頒發禁令,禁止安樂影片繼續侵犯該商標,和繼續冒梅豔芳的商標之名行事。同時要求片方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的物品,以及對他本人做出賠償,至於賠償金額,他沒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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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香港智慧財產權相關單位的網頁顯示,“梅豔芳”、“Anita Miu”這兩個商標的確是由梅啟明所註冊,所以他也算是合法申請,只不過真正的動機就太耐人尋味了。

PS:圖片均來自網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