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影視字幕組”案宣判:“原罪”之下,為何引人同情?

靴子落地。11月末,“人人影視字幕組”侵權案開庭審理,一審判定創始人梁永平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案發,“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相關客戶端內未授權影視作品超三萬部,非法經營額總計人民幣1200餘萬元。

“人人影視字幕組”案宣判:“原罪”之下,為何引人同情?

在一審判決對外公佈後,

“人人影視字幕組”官方微博

發文明確了“人人影視不可能再恢復或重啟”,並表示,“App的屍體可以刪了,我們不可能解決得了版權問題……”

微博發出後,跟帖裡出現了不少聲援的聲音。之後,該官微再次發文,質疑安然無恙的人人影片,“其實不平衡的點在於同樣沒有版權,那個借人人影視上位的RR影片卻沒事。而且還在買我們的關鍵詞發廣告?不知道是靠什麼來規避版權問題”。

“人人影視字幕組”案宣判:“原罪”之下,為何引人同情?

11月22日,字幕組成員在個人微博上再次轉發這個宣告,並表明:“我們目前在所有公眾平臺沒有任何官方賬號。別踏馬打著字幕組的名義去賣慘撒潑打滾實現你齷齪的心思。想非法賺錢的自始至終都是你們,不是我們。人人的牌子就是你搞髒的,髒了,我們就不要了。我們不賣慘不喊冤不爭是非利益,唯有‘學習·分享·交流’精神永存!”

別的不論,單單從“人人影視字幕組”不同的牌子的不同態度,就足以看出,哪怕是字幕組的內部人員對於人人影視字幕組侵權案態度也不同。這也是公眾的評價分歧。

有人認為,這意味著“一個時代落幕了”,可惜可嘆,畢竟人人影視字幕組陪伴了很多人的青春,公眾對字幕組是有“情結”的。

也有人認為,人人影視字幕組扯著理想主義的大旗非法牟利,是

罪有應得”,“被查並不冤枉”。

評論的截然不同,體現了字幕組這一行走在法律邊緣的事物的複雜性:

在國內網際網路初起的年月,字幕組一度被盛讚為“網路時代的知識佈道者”。宛如摘取聖火的普羅米修斯一般,是為公眾帶來文化火種的盜火者。

“人人影視字幕組”案宣判:“原罪”之下,為何引人同情?

▎ 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嚴鋒對字幕組的評價。

一般認為,字幕組最早起源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美國,當時日本動漫風靡美國,一批愛好者就將日本動漫翻譯成英語在英語國家釋出傳播。《介面文化》在一篇文章中,援引了上海交通大學影視翻譯研究學者王定坤的考證稱,最早的中國字幕組出現於2001年,當時寬頻網路開始在全國各大城市鋪開,一些中國網友開始自發翻譯海外動畫劇集。

“人人影視字幕組”案宣判:“原罪”之下,為何引人同情?

▎ 人人影視的版權提示:“僅供交流學習,禁止商用盈利

2001-2003年間,一些網友將動畫片單集剪輯為更短的影片片段,配上字幕釋出在BBS上,或使用QQ進行分享。2003年,美國情景喜劇《老友記》透過網際網路和盜版DVD進入中國觀眾視野。隨著該劇的走紅,粉絲創立了一個名為“F6”的論壇,它亦標誌著中國本土“飯制翻譯”美國電視劇的出現,“美劇”一詞也就此進入了中文詞彙。

2003年後,BT論壇興起,風軟、破爛熊、伊甸園、YYeTs等字幕組崛起。YYeTs字幕組就是人人影視字幕組的前身。

……

字幕組究竟是違法的盜版者,還是是為公眾帶來文化火種的盜火者?

它究竟是基於分享、交流與共享集結而成的理想主義社群,還是被少數經營者利用和剝削的數字勞工?

字幕組仍然被需要,但它是否有合法性的可能?當“羊腸小道”逐漸走窄,“陽關大道”該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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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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