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主播違約,你真的會取證嗎?

關於主播違約,你真的會取證嗎?

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證據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公正的裁判一定是根據真實、合法、關聯且充足的證據作出的。

所以,在訴訟之前乃至於日常工作中,對證據進行收集與固定都是必要、關鍵的。

由於直播行業依託於網際網路存在這一特殊性,訴訟中不可避免地出現電子資料等新式證據,如何讓法院承認並支援我們提供的電子資料證據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網際網路電子資料證據舉證指引》規定,當事人提供電子資料證據

必須要符合證據的“三性”特徵即: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即所有的圖片音訊影片要依法取得、來源合法;所表達的事實或內容真實;與待證事實密切相關。

關於主播違約,你真的會取證嗎?

在直播演藝糾紛中,主播在直播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時,直播錄屏是企業能固化、提供的最有效證據。但不規範的錄屏在法庭上效力是有瑕疵的。

那麼如何有效錄屏?

一、工具資質很重要:

可以選擇經過國家認證的證據固化APP錄屏的同時不要忘記使用瀏覽器記錄北京時間來確定錄屏時間;

二、錄屏內容很重要:

錄屏內容務必要體現證明目的:主播私播。

三、賬號資訊很重要:

錄屏時需要確保主播與賬號的關聯性,以體現該賬號的獨立性,固定違約事實。

四、反覆錄製很重要:

建議錄屏多次,這樣可以將主播多次/持續私播的違約事實進行固化,避免主播在庭上抗辯是偶爾使用朋友賬號等,多次錄製在質證環節對公司更有利,主播違約事實更清楚。

如果不錄屏,後期會出現哪些的風險?

對於證據的固化,一旦我們沒辦法即時取證,後續很可能證據就會丟失,缺少原始憑證的截圖等證據都屬於間接證據,證明效力不足,極大機率會影響到判決或裁決。

除此之外,公會給主播藝人日常投入及服務的金額若難以衡量,則易導致公會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