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善良是一種罪,那我何必繼續善良?

親愛的,不是善良有罪,是你的善良缺少智慧。

善良被利用,被欺騙,是因為我們不敢與人爭鬥。缺乏攻擊性。

缺乏自我欣賞,向內求不得,才會對別人的肯定和讚許過於依賴。

如果善良是一種罪,那我何必繼續善良?

我們做善良的事時,我們應該是快樂的,否則的話,它可能不叫善良,它也許叫軟弱,叫討好,叫遷就,叫忍受。

我的善良實質是怯懦。

想起我租房子的事,2019年10月因為孩子上學要提前十個月辦暫住證,所以我在跟孩子幼兒園一位同學的家長聊天時談到了想在附近租個房子,她說她有個朋友是做中介的,就把她朋友微信推給了我,我對房子也沒有什麼要求,只要房東能配合,能辦下暫住證就行,她就帶我看了個附近兩室一廳的房子,房租1200,押一付一,我就跟房東和她一起到她公司去籤合同,簽了合同她看我轉了房東2400之後,

她說:“中介費付一下吧”

我當時就蒙了,轉錢之前一個字都沒提中介費的事,我疑惑的問:“中介費?”

(因為之前租過合租房,好像是他們把房子租下來,再找租戶,所以租戶不用另掏中介費,這次是直接跟房東籤合同,我疏忽了,忘了問中介費的事)

她說:“是啊,誰也不能白跑啊,白帶你看房,白幫你聯絡房東商談嗎?”

我說:“是的,但是你應該事先跟我說一下中介費是多少吧,我這都不知道有中介費這回事”

她說:“這還用說嗎,你上大街上隨便拉個人,人家都知道中介公司是要收中介費的”

“那你也應該事先跟我說一聲中介費是多少啊,這合同簽完了,中介費不是你說多少是多少了嗎”

“你是籤的一年的合同,應該收一個月的中介費,這樣吧,因為之前沒跟你說,就收你600吧”

“你應該籤合同之前跟我說中介費是多少,那算了,不租了,房費退我吧”

“簽了合同了,如果你毀約,押金,房租,是不退的”

我當時坐在那真不知怎麼辦好了,我就一個人帶著孩子,誰也不認識,我的性格又很懦弱,不敢惹事,想著簽了合同不能退了,要是不依不饒,怕之後麻煩房東來回跑辦暫住證的事就不好開口了,我也不想給房東留下一個我多事兒的形象,(房東一直坐在那,期間也有說她應該事先告訴我中介費是多少,但還是勸我給她吧,她也不容易)

最後只好說:“是沒有人白跑腿的,但你應該把話都說在前面,這樣吧,給你400,行就轉給你,不行我就報警處理”

如今已經在這房子住了兩年多了,每月提前一個星期給房東轉房租,倒也相安無事。

只是說起我的性格,真的很懦弱,什麼事都想著別人的不容易,自己退步,吃點虧沒事,結果就是一直忍氣吞聲。

為什麼生活中有那麼多的好人倒黴和惡人得勢?

為什麼自私自利的人活得風生水起,無人敢欺;善良,遵守規則的人,卻處處受到刁難?

因為我們不敢爭取,沒有反抗意識。

我們的退步就是對他人的縱容。這個社會,什麼都是利益為核心,每個人都在算計,代價是什麼,利益是什麼,當利益大而代價小時,壞人便出現了。

當欺負你他不用付出什麼代價,你想象不到人性可以有多惡。

那是不是我們就不要善良了呢?

我做不到,我雖然知道“人心不狠,地位不穩”,我看了很多人性的惡的文章,知道人的自私,貪婪,冷漠,也懂了社會執行的潛規則,但我就不是個心狠手辣的人,我相信善良是一種選擇,但對我來說,它也是一種本性,即使歷經滄桑,我仍想堅守內心的善良,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智慧為善良保駕護航。

善良不是有求必應。

我是一個不會拒絕別人的人,因為感覺拒絕別人很傷他的面子,但其實如果真的辦不到,拒絕並不會讓他痛苦,答應了但做不好才讓人失望。有些時候不顧自己的去幫別人,往往是費力不討好甚至幫忙幫出仇,因為他人會覺得你的好是另有所圖,或者沒有這麼腹黑,他人覺得欠你的也會躲著你,所以無論怎樣,無條件的對人好都不是好事。

拒絕不是有意傷害別人,而是誠實的表達自己的意願。表達真實的想法,不“依賴”、不“取悅”,可以讓我們的生活從別人的眼中回到自己的手中。

討好型人格的人都不太會愛自己,內心自我不夠堅定,“自己都沒有活好卻傾盡全力愛別人”

如果你也是這樣的人,記得:

你不是為了滿足任何人的期待而活!

生活不是用來妥協的,你退縮得越多,喘息的空間就越少;日子也不是用來將就的,你表現得越卑微,幸福就會離你越遠。

任何關係都不是靠討好來維繫的,關係的實質是利益,是你對別人有用,你有價值。

所以你不需要委屈自己去討好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