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踩頭圍毆:同伴想開車解救卻將他碾死,為何圍毆者會傻眼?

男子被踩頭圍毆:同伴想開車解救卻將他碾死,為何圍毆者會傻眼?

開車衝散圍毆的瞬間畫面

2月20日凌晨,在廣東湛江一酒吧門口,兩夥人因車輛剮蹭問題觸發圍毆。期間“被圍毆男子”(羅姓)的同伴意圖駕車衝撞對方時,因未看清楚“被圍毆男子”倒地的位置,致使“被圍毆男子”被碾壓並捲入車底拖行,最終導致“被圍毆男子”搶救無效死亡。

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僅看媒體的簡述及警情的通報,也只能彌合案情的生髮邏輯,而對於從“剮蹭紛爭”如何演變成“群毆事件”,以及“群毆事件”如果異化為“失控事件”,可能現場的監控影片更為直觀一些。

要知道,酒吧門口發生“群毆事件”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雖然我們都知道絕大多數紛爭的觸發都是小摩擦引起的,可是紛爭但凡展開,可能更多的意義就不再是為解決小摩擦,而是為釋放酒後英雄氣而存在的豪行。

就以上述事件的現場監控影片來看,群毆的參與者中可謂有男有女,這也再次證實酒吧基本上算是異性社交的場所,基於這樣的現實,似乎“小摩擦”走向“大沖突”也就變得更為順理成章。因為在酒精和美女的策動下,男性更容易走向失控。

但是這裡面有個大前提,如果不是“被圍毆男子”同伴的“自殺式解圍”,可能所謂圍毆最多也只是拳打腳踢,總之出人命的可能性不會太大,這一點上,從“被圍毆男子”的同伴開車將“被圍毆男子”碾壓並捲入車底拖行之後,圍毆者們瞬間的傻眼表現也能看得出來,坦率地講,圍毆者們是很驚詫的。

因為不管是不是他(她)們直接造成的惡果,他(她)們都算是攤上大事兒了。說到底,要是他(她)們預料到剮蹭紛爭會引發人命案,大機率是不會拳腳相向的。不得不說,在群毆者的後果預設裡,其實也是存在後怕的,只不過絕大多數時候,太過想當然而已。

事實上,酒吧被打上“沒有正經人”的標籤已經很久很久,雖然在很大程度上這是百分百的道德偏見,但是就現實的圖景來看,真要是想正常的享受閒暇時光,還是有更好的選擇存在,尤其打算談正常戀愛的人,還是少去為妙。

當然,之所以這樣強調,並非是說去酒吧的人都不正經,而是就正常生活的尺度來講,老是沉浸在花天酒地之中,很難走向所謂的美好生活。尤其對於初涉社會的女性,這方面就更應該謹慎一些,因為在酒吧被侵犯的女性實在是太多了,

而且我們都知道,酒吧的營業時間多在深夜,這種情況下,但凡酒醉很容易發生意外。對於女性來講,被性侵的可能性很大,而對於男性來講,被掠劫財物的可能性很大,總之無論男女,在酒吧中常泡,基本上都很難不出事兒。

另外,酒吧成為打架場所的高發地,除卻酒精的催動,更為主要的推動在於“打架的男性更帥”已經成為年輕女性的基本認知,這方面的問題,當然也不是鐵板一塊,但是在年輕女性當中,卻存在很廣泛的“執念”根基。

甚至,在不少影視劇中,也總喜歡設定酒吧的打架戲碼,就好像人類再怎麼進化,都始終無法擺脫動物性中的廝殺本能。然而隨著年輕人的成長,當初認為是不可一世的行為,終將成為殘酷的青春底色(按照警情的通報:涉案中的人最大的才30歲)。

只是,當著女朋友的面子打架就真的能征服她嗎?就算可以,可能也只是較為短暫的俘獲芳心,而對於漫長的關係維持,那些只不過是曇花一現的存在。以至於絕大多數女性在婚戀的終局上,都會選擇好人嫁了,而好人在世俗的標準裡,大機率是不愛打架的老實人。

與此同時,人們常說“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可事實上,對於犯下大錯的年輕人,沒有不後悔的。所以,對於年少輕狂的人而言,最根本的硬傷還是不能準確的判斷自己面臨的處境,以至於完全是靠情緒行事,所以出事兒的機率自然也變得更大一些。

甚至,我們可以想象,當圍毆者看著“敵方自殺式突圍”時,可能先是傻眼,但緊接著只能是湊上去看情況,把“被圍毆的人”趕緊送到醫院搶救。不得不承認,絕大多數情況下非致命的群毆事件,只是為打架而打架,而非是為致命而打架。

可是,很多事情並非是劇組排練動作戲,能喊停就停的。這導致,架打的多了,就算自己不動手,對方也會有揮刀自殺的情況。甚至,如果上述事件中被圍毆者的同伴在衝散圍毆者的過程中,把圍毆者撞死,又會是另外的輿情圖景,但總體上而言,都是不值得的,畢竟都不是雙方打架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