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學習和反思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
“虛假接收”、“船舶非法排汙”和“只收費不接收”等
問題,泰州海事局以“零容忍”態度,落實五項硬核舉措,開展集中攻堅行動,全力推進港口和船舶汙染防治重難點問題治理。
1
實行碼頭汙染防治積分制管理
在靖江港區試點推行積分制管理,依據
《泰州沿江碼頭企業船舶汙染防治積分制管理辦法(試行)》
,督促轄區碼頭企業設定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內部考核機制,以6個月為週期,對企業船舶汙染防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實施雙向積分管理機制,對違法違規企業實施暫停船舶進出港作業等限制措施,對船舶汙染防治取得積極成效的企業優先提供“綠色通道”便利服務,並作為“模範碼頭”評選條件。
2
推行碼頭“末位問責”熔斷制度
按照“每月一次排名、每月一次通報、每月一次問責”的原則,每月月底統計轄區碼頭到港船舶汙染物接收和岸電使用情況排名,公佈船舶汙染物當月接收率低於150%(包括垃圾和生活汙水)和岸電系統當月使用率低於70%的排名末位碼頭。對同一碼頭連續兩次以上被通報、整改不力的,結合積分制管理,實施“熔斷機制”,對裝卸作業碼頭,嚴格實施暫停船舶進出港作業等限制措施,對船舶修造企業,實施暫停出塢下水和試航等限制措施,用問責推動整改,倒逼碼頭壓實防汙染主體責任。
3
逐步完善港口信用獎懲機制
督促碼頭企業建立誠信接收信用押金制度。委託第三方接收的企業,由第三方單位向企業交納信用押金;實施自主接收的企業,建立內部考核和獎懲制度。發現存在虛假接收、違規向船舶收取費用等不良行為由企業沒收第三方押金,並對責任人進行處置。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對船舶突出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人按照
《江蘇海事局關於實行突出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通告》
給予現金獎勵。
4
建立失信船舶聯合懲戒制度
結合幹散貨、危化品碼頭高質量選船機制,組織全轄區碼頭和船廠等企業形成聯盟簽訂議定書聯合抵制非法排汙船舶,推行違法船舶
“一次處罰、二次懲戒、三次抵制”
的機制,以一年為週期,對第一次出現直排汙染物違法行為的船舶嚴格實施行政處罰,告知聯合懲戒的要求並簽收告知書,對第二次出現的船舶實施為期三個月全港抵制的懲戒,對三次以上出現的船舶納入全港作業“黑名單”,不得為其安排裝卸貨作業。
5
全面加大船舶汙染整治力度
“124”專辦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將“四類船舶”(供油船、工程船、港作船、公務船)、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和3000總噸以下國內航行海船等重點船舶和內港池、砂石碼頭、船舶修造企業等重點區域作為重點檢查物件,開展船舶汙染物排放專項治理,以“零容忍”態度,運用船舶防汙染現場檢查“10+5”機制,從嚴從快查處船舶非法排汙違法行為,發現碼頭沒有落實、與船舶弄虛作假、串通謊報的,立即按照規定責令碼頭停止作業,嚴防走過場、假落實等現象,形成“掃盲打假”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