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辦呢?

開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辦呢?

開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辦呢?

解決方案如下:

發票丟失,補辦方法根據發票的種類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別介紹:

一、普通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

1。 影印存根聯,然後蓋章;

2。 交給客戶入賬;

3。 財務人員應該設定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

4。 然後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籤。

二、增值稅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

1。 把存根聯影印,

2。 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

3。 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衝原開發票,

4。 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

發票是納稅人經濟活動的重要商事憑證,也是財政、稅收、審計等部門進行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依據。 國稅發[2006]156號中,對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已明確,但對普通發票的相關處理,目前尚未有相關規定。由於丟失發票大多是由保管 不善造成。如果取得方用開具方提供的影印件、證明等資料入帳或作為稅前扣除憑據,不利於稅收管理,發生的經濟業務真實性會受到質疑,也不符合稅前扣 除“真實性”原則。通常情況下對用影印件、證明資料入帳的,未經過稅務機關同意是不允許稅前扣除。對丟失發票的稅務處理,個別地區就做了明確規定, 如《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納稅人丟失已填開發票處理問題的批覆》(粵地稅函[2004]314號)四、取得發票的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可向開具發票方申 請出具曾於X年X月X日開具XX發票,說明取得發票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寫金額、發票字軌、發票編碼、發票號碼等的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方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或記帳聯影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作為合法憑證入帳,一律不得要求開票方重複開具發票。

因此建議,就貴公司發生丟失普通發票事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諮詢當地對此處理規定。

福利來了!低位佈局良機,送你十大金股!點選檢視>>

開啟App看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