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大年初四,徐先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陽明路的“飯時候”餐廳定了兩桌,飯是吃得挺開心,不過買單的時候,有些不愉快。

南昌市民 徐先生:在我的總金額裡面加了20%,她打的臨時選單裡就有這一條,如果她不打這個我根本不知道加了錢。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徐先生說,自己在消費過程中,沒有任何人或者告知資訊提示他春節期間消費要加收20%菜金,隨即他向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南昌市民 徐先生:當時我想這就叫欺詐消費,我立馬打電話給東湖區投訴了,當晚人家就給我回復了第2天來處理,最後退了菜金的20%給我。

2月11號上午,記者來到了這家位於南昌市陽明路的“飯時候”餐廳,服務員表示,春節期間確實有漲價,不過初七之後就恢復正常了。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飯時候”餐廳服務員:初七之前是加收20%的菜金,餐位費兩塊錢一個人。

記者:還收餐位費啊?現在不是不準收嗎?

“飯時候”餐廳服務員:差不多就是兩塊錢一個人,反正你自己帶紙巾來也可以,那就不收你的。

不少餐廳仍在加收餐位費、紙巾費等不合理費用

記者走訪了幾家大型餐飲企業發現,收取餐位費或者紙巾費的現象並不是個例,在南昌市三經路的小盛宴以及南昌市湖濱東路的柴米油鹽店都明確表示,會收取這些費用。

南昌市三經路“小盛宴”服務員:紙巾費5塊錢一位,不按人頭算,總共收5塊錢。

南昌市國安路“柴米油鹽”服務員:我們就收紙巾還有那種消毒毛巾,紙巾5塊錢一包,消毒毛巾兩塊錢一個。

在南昌市北京東路夢時代綜合體2樓的老三樣餐飲店,手機點單時,記者發現,有一個必選菜品,就是按人頭算的餐巾紙費,吃完飯買單時,記者發現129元的費用裡包含了6元的紙巾費。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記者看到,店家向記者提供的紙巾盒,每一盒裡面裝有4張紙巾,當記者表明,紙張薄、數量少時,服務員表示可以免費續上。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違規收取餐位費 可直接拒付

相信很多人在下館子的時候,或多或少都經歷過被收取餐位費、紙巾費的現象,您怎麼看待這筆費用呢?

南昌市民 魏先生:肯定是不合適的。

南昌市民 唐女士:去吃飯的話也不會很在乎,可能多花個10塊錢這樣子。主要是心情要好一點。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在採訪中,很多人表示,因為金額小,當著親朋好友的面去要回這幾塊錢,有點兒不好意思,也就算了。不過,我們得明確,如果沒有提前告知,這錢就收得不合法。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楊永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所以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必須要做到明碼標價,提前要告知消費者並且經過消費者自主選擇,在沒有告知消費者這些是要收費的情況下,如果使用了這些商品消費者是有權利拒付的,因為商家沒有事先告知,這項費用就是不應該收的。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除此之外,江西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第27條明確規定,餐飲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時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不合理的費用。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楊永紅:食品安全法規定餐飲經營者是有義務提供清潔安全的餐具給消費者,所以這個是他的法定義務,他不能對此進行收費,消費者可以保留消費憑據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者舉報,我們會依法立案查處。如果確實證明他有存在這樣的違法行為,我們會按照江西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72條的規定對他進行行政處罰,包括責令改正,情節輕微的單處或並處警告、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

現在,大家應該瞭解了,在外就餐時哪些收取是不合理的,有的時候,我們的寬容,對於商家的一些不法行為來說就是縱容;其實有時候,我們據理力爭,我們斤斤計較的不是幾塊錢,而是我們的合法權益。

加入都市現場社群

男子在南昌“飯時候”用餐,買單時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