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的疑惑解開:誰在利用我們?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七部》(61)

《我們用自己來做什麼?》

誰在用自己?我們自己在用自己,這是最普遍的不用懷疑的邏輯,自己不用自己誰在用自己?自己在用自己,這有邏輯嗎?有兩個自己嗎?前一個自己在使用後一個自己嗎?這看似不合邏輯的關係恰恰是真實的,我們的確是在一刻不停地使用著自己,我們用自己來做什麼?誰在用我們自己?這的確不知道,我在用著自己,這毫無疑問就是人的存在。

天大的疑惑解開:誰在利用我們?

顯然,自己並不是終極的存在,因為自己後面還有一個“我”,這個“我”才是具體到血肉之軀的自己的主宰。是“我”在確鑿無疑地用著自己,自己則是所有思想及行為的總和。然而,“我”在用自己的精神意識和行為活動來做什麼呢?這個邏輯關係一點也不復雜,“我”在用自己的精神意識和行為活動來實現著一切,這個“一切”是什麼?就是存在。這看似極有唯心主義的意味,其實不然,唯心主義指的是自己,自我為心,自己的精神意識為心。

唯心主義萬萬沒想到,我們自己的精神意識以及行為活動的後面,還有一個無形無象、無根無據、無邊無際、無限無窮的一個“我”,這看起來費解之極,其實又簡單之極,沒有這個無法言表的“我”,哪來的精神意識和有形有象的自我,一切的形、聲、色、嗅、識都是“我”的感知,也就是自己是“我”感知的事實結果,而“我”卻不是自己的感知結果,因為自我並非主體,自我才是“我”感知的工具和感知的結果。這就是說,“我”是感知邏輯上的終極存在,邏輯上“我”的存在並不是被感知到的存在,而是一種邏輯上的存在,“我”是唯一無需感知卻必須存在的,“我”不存在,一切感知無法存在,這證明了“我”的非感知存在地位。而且,這是世界上唯一的、絕無僅有的、無須證明的非感知存在,這個意義揭示了“我”存在的終極秘密,同時也當然性地揭示了人存在以及全部生物存在的終極秘密。

顯然,一切存在都是“我”感知的存在,人自己也是“我”感知存在的一部分,這一揭示,完全嚇了我們自己一大跳,這就是說,每個人都有的那個“我”,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存在的主宰,這個“我”才是我們費盡心機也無法完善其說的那個“上帝”,原來這每個人都有的、無形無象的“我”就是至高無上的“上帝”,這當然不奇怪,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我”不存在,一切還會存在嗎?

天大的疑惑解開:誰在利用我們?

不過,“我”就是至高無上的、萬能的“上帝”,這意味著什麼呢?這無疑意味著我們自己就是一個完整的世界,“我”這個“上帝”正在透過我們自己感知著存在的存在。真正意識到這個關係,人瞬間就懂得了整個世界,我們自己無疑就是整個世界的感知通道,意識到這一點,你不就開悟了?“我”是什麼?人是什麼?世界是什麼?你不秒懂才怪,你不恍然大悟才怪。恍然大悟以後,你不知道怎樣做自己和怎樣看世界才怪,你不知道怎麼去感知、怎麼去生活才怪。

我並不神秘,每個人都有“我”,所有的生物都有“我”,但我們並不知道“我”是什麼,我們並不明白“我”的意義,這導致我們無法適應於“我”的要求,我們自己與這個“我”的錯位就此產生,我們自己為什麼常常矛盾萬分、糾結不止?這就是自己與“我”發生了摩擦,“我”與自己衝突起來了。“我”是攜帶著規則與規律的,“我”是有最根本的倫理邏輯的,“我”是有明確的意圖和目的的。

但是我們自己卻並不完全理解,我們主觀意識的固執己見更是與“我”相背離,於是,我們讓“我”感知到一個極不如意的世界,我們極為愚昧地讓“我”處於長期的鬱悶與痛苦之中。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我”用我們自己來做什麼,因此,我們的思想與行為都處於非理性的失控狀態,我們不知道怎樣思想與行為才是正確的,我們的正確與錯誤都沒有依據,並且我們從客觀存在中也找不到依據,我們忽略了“我”給我們指出的依據,我們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個至高無上的“我”的存在,我們也從不將“我”的要求當作依據。

天大的疑惑解開:誰在利用我們?

這是我們最大的悲哀,我們以主觀意識與行為處處違背“我”的意願,而我們又不得不取決於“我”的認可和讓“我”滿意,我們讓“我”感知到痛苦是最大的不智,我們讓自己與“我”分離是最大的悲劇,因為最終的裁判者是“我”,是“我”在用我們感知一切的存在,而我們在執拗地製造痛苦的存在供“我”感知,這種錯位,豈不是我們人類最大的悲哀?(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