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為救護車攔截開先例,誰也不會閒的沒事叫救護車

上海發生了120被攔截的事情,最後的處理結果讓人很是吃驚。

同一個小區,有兩位病人呼叫了救護車,這裡其實並不清楚,誰也不知道另一位攔截者有沒有撥打救護車。因為自始至終都是那一輛救護車在。

請不要為救護車攔截開先例,誰也不會閒的沒事叫救護車

是202的一位孕婦,因為大出血,情況緊急,呼叫了救護車。這位攔截者家中有一位老人生命垂危,也需要救護車,想要徵用202呼叫的救護車,說自己呼叫的救護車還沒到,但是自己的情況很危險。

首先是救護人員不同意,救護人員這樣的做法是沒有任何責任在裡面的,誰叫的救護車就應該救助誰,救護的問題不是菜市場,討價還價,睡喊得響就是誰的,情況如果不危及,誰會閒的沒事叫救護車。孕婦大出血不是小問題,耽誤了時間,一屍兩命的結果,誰又能承擔。

如果救護車司機同意了攔截者的要求,孕婦出現問題,這個攔截者一家和司機可以承擔嗎,用什麼承擔?

請不要為救護車攔截開先例,誰也不會閒的沒事叫救護車

如果司機不同意先拉攔截者的家屬,會怎樣,從道德層面去指責他,網爆他,還是用老人最後的救治不成功來譴責那個孕婦的不理解。

危及關頭,每一個生命都是生命,沒有什麼道德的角度去商量。如果孕婦的家屬同意了讓出救護車,自己的家人孩子出現了問題,他後悔有用嗎?

攔截者說要借用AED,沒有得到同意,又是道德的譴責嗎?這個除顫儀借出去之後的責任誰來承擔,難道孕婦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就不用考慮了嗎?如果最終老人出現了問題,歸結到儀器身上,誰能說得清。

請不要為救護車攔截開先例,誰也不會閒的沒事叫救護車

看攔截者的自我描述,整個事件真的是,描述說孕婦大出血看起來不嚴重,還能走路,就應該讓出救護車,真的,就算借出去了,最終這家人也是認為這是應該的。

醫生的行為對於攔截者一家來說不近人情,但是他沒有做錯,這根本不需要指責,不需要停職。最終的結果反而是攔截者不負任何責任,救護車人員停職。對於這個結果,相信很多人都很吃驚,按要求做事,最後反而被停職。

如果這個先例實行開來,後期會有更多的攔截者,因為不用付法律責任。

這事情,你讓了,你就是其他人的英雄,你就是聖人,即使你的家人出了問題,其他人頂多就是安慰幾句,有什麼用?

誰也不是聖人,孕婦大出血,情況緊急的時刻,一分鐘也耽誤不了。稍不注意,可能會一屍兩命,在攔截者的描述中反而描述的是兩個人還能走路,情況應該不嚴重,不知道描述人有沒有孩子,任何一個人在即將成為父母的那一刻,為了孩子什麼都可以堅持。但是攔截者的自述中描述的是孕婦看起來不是很嚴重,真的給別人聽起來好輕鬆的感覺。

自己家的是重要的,別人的都不是事。

事情的整個描述也只是一輛202住戶叫的救護車,攔截者的救護車一直沒有出現,如果是在沒有叫救護車的情況下,還去攔截車輛,這應該就屬於觸犯法律了吧,私家車擋路還會處罰,不能拿自己的悲慘情況當擋箭牌。

做與不做,都是錯,所以這個先例不要開。攔截救護車,耽誤救助時間就是不對,沒有什麼情況解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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