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過度包裝要“自律”更要“他律”

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線上組織開展“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抵制食品過度包裝”公開承諾活動。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中國茶葉流通協會等10家食品行業協會聯合148家食品生產企業,向食品行業發出倡議並向社會公開承諾抵制食品過度包裝,倡導全社會樹立低碳環保的綠色消費理念,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產品過度包裝問題一直飽受社會詬病。研究表明,我國包裝廢棄物約佔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隨著“垃圾圍城”“垃圾圍村”問題漸趨嚴重,過度包裝的危害確實讓人不容大意。

過度包裝的出現,最大誘因就是商家出於貪大求洋而裝點門面,而部分消費者的面子思維也無形中助長了此類行為。因此,行業協會發出倡議,透過行業承諾自律,必定能從一定程度上規約食品行業產品包裝行為,有效抵制過度包裝在食品行業的滋生蔓延。

食品行業主動承諾“自律”,帶頭抵制過度包裝意義深遠,成效可期。但對於整個產品過度包裝現象而言,這僅僅是一個極具善意和示範效應的起步。作為行業自律的公開承諾,踐行效應不容懷疑,但僅靠行業自律來治理長期大行其道的過度包裝,還遠遠不夠。既然是自律,那麼即便是行業內部成員單位或者行業內生產商,有發展責任感的物件肯定會主動響應積極參與並踐行,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廠商都會一呼百應。即便在食品行業內,這100多家龍頭企業的影響力雖然很大,但必然會存在很多“說歸說做歸做”“只要市場有需求還會滿足過度包裝”等陽奉陰違現象,而且相對於龐大的國內食品行業生產廠商而言,雖然龍頭企業能達到帶頭效應,但也不排除眾多不是會員單位或者小企業仍然我行我素的尷尬。

過度包裝由來已久,治理也絕非一朝一夕之功。抵制過度包裝不僅需要商家帶頭踐行綠色節能環保理念,也需要消費者在消費行為選擇上的理解、支援和配合,同時更需要相關執法行為的跟進和到位。事實上,2020年9月新修訂後實行的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就進一步明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義務性規定,第一次規定了生產經營者未遵守商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責任:即生產經營者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2021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釋出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旨在從源頭減少資源消耗和包裝廢棄物產生。不過該標準將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完全應該在商家帶頭承諾自律抵制過度包裝的基礎上,從執法治理角度用“他律”到位予以積極迴應,織牢“自律+他律”的抵制過度包裝的完美監管網路。

目前,我們應積極開展綠色包裝環保理念專題宣傳普及活動,由市場監管、環保、消保委、衛健委、稅務、文化等部門牽頭,發起“綠色包裝你我他”大型環保綠色公益宣傳活動,引導公眾人人知曉過度包裝的危害以及綠色節約包裝的積極意義,形成人人抵制過度包裝的良好社會氛圍。與此同時,市場監管、環保等部門要圍繞抵制過度包裝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嚴查過度包裝並依法從嚴懲戒,用鐵的“他律”鞏固“自律”成效,這對於抵制和制止過度包裝才更具期待意義和現實價值。

抵制過度包裝要“自律”更要“他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