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作者 | 燕梳樓

最新的通報出來了。

除了內褲多少錢沒說,其它的都說清楚了。

涉事女主不姓丁,也不叫歐陽,當然也沒有50臺賓利。

另一倒地碰瓷的戲精也不是勞斯萊斯車主,更不是什麼深國際高管。

當然,最讓輿論譁然的是漩渦中心的國企書記,到底是哪個國企,又是什麼書記,與涉事女主到底是什麼關係?

深圳國資委給出的通報是,女子所說的國企書記老公確實在深振業,確實是紀委書記,確實叫張曉中,但不是她老公。

根據通報的說法,賓利車為臨時借來的,張曉中於2017年離異後未再進行婚姻登記,亦未發現該女子張某某與深振興有任何業務往來。

換句人話來說就是,張曉中名下無車,無老婆。

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這特麼就尷尬了!

當然,尷尬的不是我們,也不是張曉中,而是賓利姐。

她在現場多次提及我老公是國企書記,原來只是一廂情願。而且這事還是昭告天下的,弄的世人皆知她老公不是她老公,這比裙底走光還讓她難以接受。

同樣是環球網報道,前天晚間曾網傳深振興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工作組查清相關事實,認定張曉中同志平時工作較忙,忽視了家風建設,致使其配偶情緒激動之下發表不當言論,造成不良影響。

而今天環球網援引深圳國資委的通報則變成了情侶關係,而賓利車也不是向朋友借的了,涉事房產和車輛均為賓利姐與張曉中相識前所購買。

對於有網友曝出其二人的結婚照和婚宴照片,張曉中則輕描淡寫地一笑而過:哦,那是我們去年10月舉辦的確定情侶關係儀式時所拍。

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婚紗照你可以打馬虎眼,但影片總不會作假吧。婚宴總不能作假吧,所有親戚朋友都喝過了喜酒,你竟然說結婚沒領證?如此刻意隱婚究竟想做什麼?

話說,雖然這位老兄也是行伍出身,而且是援藏軍人,我也相信他不會貪腐,但在在這個問題上,我怎麼覺得不像個男人,有點不地道呢?

沒事的時候叫人家牛夫人,一出事就成了女朋友?

人家賓利姐在關鍵的時候,能想到的唯一依靠就是你這個國企書記,而且你也確實趕到了現場,並沒有否認你是她老公的身份,怎麼一轉臉就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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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你也就是個國企的紀委書記,估計排名都排到桌邊了,年薪稅前也才37萬多而已,像你這樣的書記在深圳那是一抓一大把,如真按你所說,房產和賓利都是你女朋友的,那也算配得上你了吧。

其實前後兩份通報,雖然一個網傳一個正式,但我更相信前一份的真實性,也更有人味兒,也更符合一個領導幹部對家風建設痛心疾首的心理定位。

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其實這樣一份通報,也更容易讓公眾所接受。不成想一夜之間,如夫人瞬間成了女朋友,而且還是剛認識不久的女朋友,別說這女人受不了,就是公眾也受不了。

婚姻關係為離異單身沒錯,但事實上你們已經是事實關係,平時也已經老公老婆相稱了,不是嗎,風口浪尖之際,又何必多此一舉背後一刀,極力撇清關係?

真不愧是紀委書記,手起刀落快速切割,做的那是滴水不漏。只是我隱隱覺得,渣男不分老幼,這中間一定有人撒了謊。結婚不認老婆,是為對感情不忠誠,隱婚不報,是為對組織不忠誠,你究竟還有多少秘密?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何況還沒領證呢,那飛的就更快了。好吧,雙方彼此看清,互罵一聲“滾”,一拍兩散,如此甚好。

事實發展到了這裡,我倒有點同情這個賓利姐了。

此前被開發商耍了一次,現在又慘遭“老公”拋棄。車位沒爭來,把“老公”也給弄丟了,估計這個月沒看黃曆,禇事不宜呀。

當然,燕梳樓向來客觀公正,向事不向人。

這事起初,就是個普通的車位糾紛。昨天的文章中,我就明確地站賓利姐,縱然她盛氣逼人教養堪憂,但我們不能拋開事實談道德,論是非曲直,她佔理。

且不管開發商與她簽訂的附贈車位合同是否有效,但僅從合同法來說,在法院認定合同無效之前,她都擁有對這個附贈車位的使用權,且受法律保護。

而那輛路虎車主,僅憑一張嘴,僅憑地下車位應該為業主共用的說法,就霸佔車位一月之久,更是絕非善茬,一個紀委書記的女朋友維權都這麼難,何況他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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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記者調查來看。涉事的寶能公館住宅和公寓共1701戶,規劃地下停車位共2127個,而透過“買公寓贈車位”方式贈出車位324個。也就是說,公寓附贈車位並沒有影響住宅使用者停車,但住宅使用者卻見不得後來的公寓住戶擁有固定車位。

按道理,如果前期入住的使用者認為開發商違約甚至違法,開發商與公寓住戶所簽訂的固定車位附贈合同應視為無效,那麼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為難公寓使用者,讓人花了錢還窩著心。

那麼,這些千萬起步的豪宅業主為什麼不找法院而盯著這個“書記女朋友”?難道篤定這個行事高調的賓利姐能幫他們解決問題?

事實上,我們能想到的,“素質極高”的豪宅業主當然也能想到。早在去年底,他們就針對寶能地產附贈停車位行為的合法性問題,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遺憾的是,敗訴了。

福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

開發商簽訂《車位使用權贈與合同》未侵權。

其依據為《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均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的方式約定。而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附件中補充約定,未列入共有建築面積分攤部分如車庫、車位等所有權和收益權均屬於賣方,賣方有權自主確定上述物業出售、出租或附贈。依據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出具的寶能城市公館專案《房屋建築面積總表》和《公用建築面積分層彙總表》,地下車庫未列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

這份判決書已經很明確了,寶能公館地下車庫未列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因此開發商有權自主確定車位的出售、出租或附贈,也就是說,賓利姐對約定車位的使用權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而住宅使用者在已知法院判決的情況下,依然採取破壞地鎖、拆除隔擋、霸佔車位等手段維護“業主共用車位”,反倒顯得有點過份了。

當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賓利姐佔了理失了份,如果不是過於囂張,也不至於禍從口出引火燒身,演變成一個笑話,估計她自己也是追悔莫及罷。

事情到這裡,該擼的基本擼清楚了,後面也不會有什麼續集了,最後說三點感慨吧,與大家共勉。

第一,有錢未必有教養。

別以為那些住豪宅開豪車的人素質就高,很多時候他們的財富與道德是成反比的。很多富人,都為富不仁。

他們比你有錢,但不見得比你有德。

第二,老公老婆未必真夫妻。

這個很有意思,倒也挺尋常不過。嘴上老公老婆未必真夫妻,好的時候是老婆,出事的時候就是女朋友。

多情總被無情傷,向來如此。

第三,穿裙子走的不僅是光。

建議脾氣暴躁的女同胞們,如果你自認無法自制你的暴脾氣,就請平時少穿裙子多穿褲,否則走的不僅是光,還有你的底線,你的尊嚴。

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說底褲,不氣死你才怪。

這起事件給我們的最大教訓是:

無論什麼時候,都勿逞一時口舌之快。

即使有理有據,也要留有三分餘地。

古人有訓,病從口入,禍從口出。

想整一個女人,激怒她就可以了。

你說的話,就是別人眼中的你。

何須四處燒香拜佛去求保佑,

你的嘴,就是你最好的風水。

全文完。感謝大家閱讀。如果喜歡燕梳樓的文,請點贊轉發,謝謝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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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卑未敢忘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