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關於禁止使用不滿16週歲的 未成年人(童工)的倡議書

關於禁止使用不滿16週歲的

未成年人(童工)的倡議書

各用人單位,各位家長朋友: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未來屬於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少年強則國家強,少年興則國家興。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狀況,將直接關係到東平縣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關係到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關係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大業的實現。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公民,全縣所有幹部群眾,都要做出榜樣,講關愛、盡責任,共同把我們的下一代培養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夏日炎炎,正值學生暑期放假,在大多數學生享受愉快假期的時候,也有部分未成年的孩子急切的想要踏入社會尋找工作,掙點零花錢,又或是利用假期跟隨父母或者親戚朋友到一些商店(主要泛指加工製造業和服務行業)裡打短工。這類“趕早”現象,給企業用工帶來很多問題,一不小心造成違法用工的嚴重後果。

請各類用人單位一定不要使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童工)!

東平縣:關於禁止使用不滿16週歲的 未成年人(童工)的倡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對使用童工的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並出臺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以便透過從企業在源頭上禁止違法使用童工的行為。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拋開童工的社會經驗、安全意識缺失等弊端不說,一旦查實必將受到重罰,對企業而言,百害而無一利。作為行政執法機構,這裡提醒廣大企業經營者,一定要擯棄僥倖心理,加強守法意識,遠離使用童工“高壓線”。

一、什麼是童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童工的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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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行為屬於違法使用童工

使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在生產經營場所從事各種形式勞動,並計付或者變相計付勞動報酬的。以勤工儉學名義安排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生產經營性勞動的。以實習、教學實踐、職業技能培訓為名,安排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從事生產經營性勞動或其從事的勞動已超出學習和培訓目的、時限、內容,影響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其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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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童工有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之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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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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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有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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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僱傭童工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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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用未成年工有何風險

看到這裡,你可能已經意識到,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法律風險巨大,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但對於娛樂場所經營者來說,還有一條紅線同樣不能逾越,就是招用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允許用人單位招用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對未成年工的使用法律規定了特殊保護,但是對於娛樂場所來說,招用未成年工是絕對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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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可以看到對於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工的行為,處罰力度是與使用童工相同的,一經查實,必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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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人單位如何避免“踩雷”

1、用人單位在招錄員工時應認真稽核員工的基本資訊、身份證明材料,仔細核對照片,透過體檢、審查學歷文憑等方式確定員工實際年齡。

2、謹慎使用在校實習生、勞務派遣工、暑期工,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簽訂相關協議,規範企業用工管理。

3、對企業內年齡偏小的員工主動詢問、核實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杜絕違法使用童工的情況發生。

4、企業在使用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時,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未成年工保護。

東平縣:關於禁止使用不滿16週歲的 未成年人(童工)的倡議書

希望各企業、個體工商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依法用工,拒絕童工!希望各位家長朋友履行監護人責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共同攜手,監督舉報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共同努力!

監督舉報電話:

0538-2850618(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大隊)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6月

編髮:東平事兒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