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發布關於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預警

掌上春城訊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釋出關於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預警。公告提示,草烏、附子等是毒性中藥材,不是食品,更不能當作食品、普通藥膳食用。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草烏、附子等是毒性中藥材,已列入國家《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管理,不是食品,更不能當作食品、普通藥膳食用,任何單位或個人若需使用草烏、附子,應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部分地區的群眾仍會冒著中毒甚至生命危險在秋冬時節食用草烏、附子,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為加強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宣傳教育,避免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發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釋出如下預警公告:

一、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主要用於非創傷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會導致心肌麻痺而死亡。邀約他人煮食毒性中藥材須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二、《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對於生產經營食品中添加藥品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禁任何餐飲服務單位以任何方式經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經發現,依法嚴厲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築工地食堂、旅遊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誤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的,如出現口舌麻木、頭暈眼花、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心悸胸悶等中毒症狀,應當立即採取簡易催吐方式,儘早撥打 120 急救電話求救,或前往附近醫院就診。同時立即停止食用,予以儲存,並保護好現場。

六、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提前做好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應急救治的各項準備工作。各醫療機構對病情嚴重、本院不具備救治條件的要及時動員病人轉院治療。

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查處各類餐館、單位食堂使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加工食品違法行為。

八、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黨政同責的要求,對可能發生的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切實提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突發事件防範、處置能力。

九、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可能帶來的嚴重危害,傳播正確、科學的衛生健康知識和食品安全知識。要加強監管協作,及時報告情況,相互通報資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掌上春城記者:梁舒粵

責編: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