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陽警事丨私自“撕名牌” 危化品運輸車被查處

什麼叫“危化品”?

危化品即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一旦運輸危化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危化品受到摩擦、撞擊、震動,接觸火源、日光、暴曬,遇水受潮、溫度變化或遇到性質相牴觸的其他物品等外界因素的影響,

容易引起燃燒、爆炸、中毒、灼燒等,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因此,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機關對於危化品的運輸始終高度重視,嚴格依法管理。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交警支隊楊村大隊交警在武清環線與崔楊公路交口處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輕型廂式貨車在遇交警執勤時行駛軌跡異常,欲躲避檢查。執勤交警立即攔檢該車,經核查確認該車屬危化品運輸車輛,車上還載有兩桶危化品漆料,但為了不引起交警注意、躲避檢查,駕駛人故意將危化品運輸車輛的警示標誌摘下放在車記憶體放。隨後,交警依法對該駕駛人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誌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雍陽警事丨私自“撕名牌” 危化品運輸車被查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機動車載運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天津交警提示:

危險品易燃易爆,違法運輸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駕駛人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行駛,在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基礎上,還應提前檢查車況,杜絕“帶病車”上路隱患,運輸途中避免疲勞駕駛,發生突發狀況時按照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操作規程進行妥善處置,避免對周圍車輛、人員及環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