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大理,必招禍殃

霍光,西漢中期曾經權傾朝野、盛極一時的人物。

自漢武帝劉徹死後,作為劉徹臨終欽定的託孤大臣,霍光成功輔佐昭帝劉弗陵。昭帝死後,他又主導旋立踵廢擬任皇帝——昌邑王劉賀,緊接著再擁立宣帝劉詢。算起來,執政時間前後長達20年之久。這20年裡,雖遇皇位更迭,但漢朝總體上社稷安定、百姓康寧、四夷賓服,霍光也贏得了“佐漢中興,功德茂盛”的美名。

然而想不到,僅僅在霍光死後第三年,他的家族就遭到覆滅。當然,霍氏家族是因為密謀發動政變,欲廢掉漢宣帝、立霍光兒子霍禹為皇帝,當陰謀被發覺後遭到誅殺的。表面上看,這跟霍光沒有關係,而實際上,禍根早在霍光當政時就已經種下了。

霍光對權力似乎有一種特別的嗜好。20年間,他一直牢牢地把皇權握在自己手中。元鳳四年正月,昭帝劉弗陵舉行加冠典禮。他已年滿十八,完全可以獨立執政了。按理說,此時霍光業已輔政十年,應該趕緊把權力移交給他。但是直到漢昭帝去世,權力也一直被霍光所掌握。霍光擅權,一切政事都由自己說了算。而且最致命的是,他的私心很重。同樣是在外作戰有功,對田廣明平益州夷,只是賜爵關內侯;但對其女婿範明友擊烏桓,則予以封侯。同樣是為人跑官要官,上官桀為他人求官,就一概不允;而其妻霍顯為淳于衍的丈夫求官,則被許可。他還“多置親黨”,兒子、侄子、女婿等近親“充塞朝廷”,擔任要職。但霍光對他們包括妻子霍顯,卻疏於管教,以至於“今其子孫用事,昆弟益驕恣”,日後生出彌天大禍,招致滅族之災。

更為惡劣的是,霍顯為使女兒成君成為皇后,與平時關係密切的女醫生淳于衍合謀,讓她利用入宮侍疾之機,殺害了宣帝劉詢的結髮之妻——許皇后。霍光得知此事後,不但沒有予以查究,反而利用手中職權為淳于衍脫罪。這就不僅僅是徇私,而是膽大枉法了。到此時,那個曾在武帝身邊“小心謹慎,未嘗有過”的霍光再也不見了。

對於霍光的覆敗,班固和司馬光都有評論,而前者作出的“不學無術,暗於大理”的評價至為精準。霍光及其家族之所以“湛溺盈溢之慾,以增顛覆之禍”,就是不明大理所致,這是一切禍患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