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有:略談明代大同鎮的防衛

略談明代大同鎮的防衛

吳天有

明代,大同鎮的防衛在其北疆防衛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同鎮的安危,關係著北方的安危。特別是永樂以後,大同鎮的安危,甚至直接關係到大明王朝的安危。為此,從明朝初期開始,明廷就開始在大同鎮設防,直到萬曆前期,大同鎮的防衛體系逐步臻於完善。期間,共二百餘年時間,經歷了四個不同時期的發展變化。其防衛體系,依據敵我形勢的發展變化,也呈現出四種不同的特徵。概括起來講,明代大同鎮的防衛體系,經歷了屯衛、墩堡、邊墩和堡邊墩三位一體的戰守體系這四個階段。本文擬就這四種防衛體系,進行一次探討。

一、屯衛防衛體系

明代大同最早的防衛體系,是以都司為中心、衛所為單位的屯衛防衛體系。這一體系最早設計於洪武初年,到洪武二十六年基本建立。

洪武三年十二月,明廷在全國建立都衛。前後共設立十五個都衛。都衛主要是地方行省(明朝稱布政使司)掌管下屬衛所的軍事權力機構,相當於今天的各省軍區,受大都督府統屬。但除各行省都衛之外,在邊防要地則單設都衛,大同都衛便屬於後者。大同都衛的設定,標誌著大同做為明朝邊防軍事重鎮的開始。

洪武八年(1375)十月,明廷將都衛改為都指揮使司,全國共置都司十三個,行都司三個。改大同都衛為山西行都指揮使司(也稱山西行都司)。在北疆緣邊都司中,主要有:遼東、北平兩個都司和山西、陝西兩個行都司。這樣,山西行都司便與其它三大都司,共同構成明朝北疆的重要防線。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受胡惟庸案影響,撤銷大都督府,分置前、後、左、中、右五軍都督府,山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