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效率提升服務升級,蘭陵縣持續深化獨任審批師機制

為不斷提升審批服務質效,臨沂市蘭陵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聚焦群眾辦事堵點難點,持續深化“獨任審批師”服務機制,將行政審批的審查與核准職責合併,實行“稽核合一”,為群眾提供更為高效的審批服務。

實行清單管理,推動獨任審批流程標準化。梳理法律關係明確、材料簡單、事實清楚,不涉及技術審查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需要舉行聽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等特殊情形的行政審批事項,制定7大類41項“高頻審批事項清單,明確事項稽核要件、流程、標準和時限,建立標準模板,將之前的“審、核、籤、發”變為“一人審批”,將多個流程壓縮為一步即辦,將多層流轉壓縮為一站可取,實現了簡易登記事項“立等可取”,註冊許可登記效率得到了大提升。

壓實審批責任,推動獨任審批流程規範化。明確獨任審批員任命條件,必須具有行政執法資格,審批工作經驗豐富。獨任審批員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的終身負責制,最大限度激發獨任審批員責任感、使命感。明確辦結時限,要求在承諾時限核心準辦結,符合當場登記條件的,必須當場辦結。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登記,嚴禁隨意提高或降低法定登記條件。透過定期培訓考核,建立健全“獨任審批師”工作質量評查退出機制,對審批結果實行終身負責制。

下一步,蘭陵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將繼續梳理完善獨任審批事項,健全完善獨任審批員制度,進一步明確獨任審批員資格條件、適用範圍、職責邊界和考核評價方式,推動形成獨任審批工作閉環。

通訊員 王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