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王思聰打人畫面曝光,網傳欲用209萬和解,有人的新年願望是被揍一頓……

採編:網際網路的一些事(imyixieshi)

近日,王思聰打人事件登上熱搜,在事情發酵之後,各方媒體下場評論,網友也扒出更多細節,引發網友熱熱議。

在警方的通報中,這是一則發生在1月11日凌晨4點40分,上海街頭的一則打人事件。

34歲的王某某和他的3位男性友人,因為

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偷拍他們,上前理論後發生爭執,隨即將對方打到造成對方左側鼻骨骨折、面部挫傷

王某某(34歲)、孫某某、魏某某、餘某某等人誤以為街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

陳某某稱未拍攝,雙方發生爭吵。王某某等人先後揮拳擊打陳某某,致陳某某鼻部受傷並倒地。經鑑定,陳某某左側鼻骨骨折,面部多處挫傷,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前,相關部門對王某某、孫某某作出J留7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對存在毆打他人違F行為的魏某某、餘某某作出行政J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不過因為王某某等人對相關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提請複議,所以對王某某等人暫緩執行行政J留。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根據行政複議結果依F執行。

其實警方的通報並未明確指出王某某是王思聰,而且王某某是34歲,而81年出生的王思聰自2023年1月3日後便滿了35週歲,年齡也對不上,但網友還是一口篤定此人便是王思聰。

隨後,

有媒體從權威人士處證實,打人者王某某系北京普思投資董事長、IG電子競技俱樂部創始人王思聰。

王思聰在打人之後並沒有立刻被拘留,而是申請了行政複議。在這期間有人爆料,王思聰已經與被打者和解,私了了。

據悉,王思聰當時在路口等車,誤以為路邊等車的陳某正在對他拍照,王思聰要求陳某不要拍,隨後雙方發生爭執,王思聰叫來人對陳某進行毆打。

事發之後,陳某做了鑑定,評定為輕微傷。按理來說王思聰等人應立刻被拘留,但王思聰申請了行政複議,在這期間,就有爆料稱王思聰私下花了200萬解決了。

(網傳圖片,未經證實)

爆料稱,那個被打的陳某其實就是對著王思聰拍照,隨後雙方發生爭執,王思聰與隨身保鏢對陳某進行毆打,把他鼻樑打骨折了。事後陳某被帶去驗傷,輕傷開價50萬,王思聰直接同意了。

不過可能考慮到王思聰是有錢人,50萬有點少,陳某又漲到70萬,王思聰也同意了。但由於這件事影響不好,王思聰還是被強行壓倒了分局,說不允許私了,結果事情就變成爆料的這個樣子了,給了200萬。

(網傳圖片,未經證實)

有一點要注意,如果王思聰真的私了,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王思聰已經申請行政複議,但打人已經是事實,所以停止執行拘留處罰的機率非常低。

行政處罰是解決行政關係,私了解決的是民事關係,所以給了200萬之後,處罰仍然有效

在被曝和解後,有很多網友都“羨慕”被打的陳某。認為這是“天降好運”,被打了一頓賠了200萬,以後看到王思聰直接把臉貼上去讓他打,也能賠一筆錢。

(網傳圖片,未經證實)

甚至評論區更是有人要蹲點等王思聰,還有人巴不得請王思聰去打他。這樣的評論不禁讓人感到厭惡,以身體受傷換來的一筆“橫財”,真的就那麼香麼?玩梗還是要有底線。

在這次案件中,陳某雖然是鑑定輕微傷,但畢竟鼻樑骨折,臉上也掛了彩,就算被賠了200萬,身體的傷痛一時間也難以恢復,而且也可能留下後遺症。

網友們爭先恐後的求著被王思聰“打”,一時之間令人無語。以犧牲身體健康為代價,企圖不勞而獲,這樣的價值觀確實可怕。

律師意見:

不少律師也出面解釋其中的法律問題,律師周兆成表示,這個案件中受害者是輕微傷,達不到刑法規定故意傷害的輕傷標準,暫時不會被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立案,也不會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對於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周兆成律師表示這是王某某等人的權利,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的,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警方應該是認為對王思聰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沒有社會危險,對其予以暫緩執行。

同時,周兆成律師也表示如果警方認定了是構成行政拘留。那麼被毆打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毆打者的刑事責任。

雖說有錢可以不怕事,但有錢也不能違法。

畢竟209萬元對於王思聰而言,根本就是九牛一毛的事情,給女朋友買幾件禮物,價值都要數百萬。比如之前慎婕曬出王思聰送給她的禮物,每件都是幾萬到幾十萬。

那麼,這件事到底會如何收場,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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