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人缺乏最起碼的尊重!

這是站在後媽視角的事嗎?這是對人缺乏最起碼的尊重!

你家裡哪怕來一個陌生的孩子(比如,交換生),你過年全家出去看電影、回孃家拜年、遊玩,就把Ta一個人扔在家裡嗎?

還一口一個這孩子是“外人”、自家孃家人“看了膈應”、影響了自己家的整體性和天倫之樂……你對人有點最起碼的尊重嗎?這個孩子如若只是這個家庭裡的客人,你未必不會帶著走。但正是因為是男人和前妻生的孩子,你就來這一出?

在你出現之前,男人和前妻生的孩子已經有了多年的緣分,那時候你在哪裡?誰是這段父女關係的“外人”?怎麼你一上位,這孩子就成了“外人”?

站在後媽立場,我也不能理解。結婚時我已經知道男人和前妻有孩子,這孩子在前妻那裡也是人家手心裡的寶,到了我家怎麼就成了被遺落、被嫌棄、被孤立的外人?這孩子做錯了什麼?我於心何忍?!

當然,一個後媽敢這樣想,也無非是這個男人合謀的結果。父親對孩子的態度,也決定了後媽對孩子的態度……孩子在後媽得到的所有關愛,都是後媽做給孩子父親看的;但孩子在後媽那裡得到的所有冷遇,也都是這個父親默許甚至是鼓勵的。所以,哪怕哪天為這個事情撕起來,我也只會找中間那個男人,找不到你。

我也是因為這個細節,今年春節動了怒。他們無非是覺得孩子礙事,並用這些細節逼迫孩子不再去打擾他們所謂的幸福生活。

放心,作為一個護犢子的媽,我不會允許我“捧在手心裡的寶兒”去別人家做“二等家人”。我也會好好活著,因為如果我死了,我女兒在那樣的家庭裡的處境……肉眼可見。

做人也應該有點最起碼的志氣。父親當初給與前妻生的孩子多少親職投資,將來這孩子也只能回報多少。命運的清算時間長達幾十年,公平的。

這是對人缺乏最起碼的尊重!

釋出於: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