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司機撞人拖行”,司機可能涉嫌什麼罪名?媒體評:生命與法律都不容踐踏

9月3日,有網友爆料,湖南婁底一寶馬女司機疑似酒駕撞人,拖行被撞者近一公里。

9月4日1點38分,婁底交警支隊釋出通報,寶馬車司機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有事故後駕車逃離現場行為。

“寶馬司機撞人拖行”,司機可能涉嫌什麼罪名?媒體評:生命與法律都不容踐踏

就女司機的身份,有網友爆料稱是婁底市中醫院醫生肖某,上游新聞記者查詢了該醫院官方網站的醫生介紹,並未發現有名為肖某的醫生,唯一的肖姓女醫生工作於第十一病室,名字與網傳不符。記者嘗試聯絡婁底市中醫院,但電話無人接聽。

目前被撞的傷者謝某在婁底市中心醫院進行救治,記者聯絡了該醫院,該院急診科值班人員表示,情況尚不清楚。此前,婁底市中心醫院急診科醫生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經過急診救治後,謝某已經轉往住院部接受後續治療,目前暫時沒有生命危險。

律師:肇事司機涉嫌什麼罪名?

肖某某醉駕撞傷人,拖行傷者後逃逸,涉嫌觸犯哪些法律?記者採訪了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張公典律師,他認為:“

肖某某主要涉嫌交通肇事罪,還存在逃逸的加重情節

,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網友認為,肖某某還涉嫌危險駕駛罪,張公典律師表示不會數罪併罰:“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交通肇事罪是結果犯,如果實施了危險駕駛罪的行為,

但同時造成了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結果,就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而不是數罪併罰。”

張公典律師同時指出:“如果女司機明知已經撞到人了,且人被拖在了車輪下,仍然不管不顧地開車繼續推行,就有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了。”

媒體評論:生命與法律都不容踐踏

針對此事,北京日報發表評論:醉駕,撞人,拖行,這起交通肇事的每一個環節都令人震驚和憤怒。網傳影片還顯示,多名交警截停肇事車輛之後,要求涉事司機下車並進行呼氣測試。但女司機端坐車內打電話,直到被交警勒令下車。該女子看到拖行的人後,竟然一臉淡定,而且不時擺弄自己的手錶。影片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網友齊聲譴責這名女司機漠視生命。

酒駕入刑早已人盡皆知,嫌疑人完全是知法犯法。危險駕駛,是對法律的無視;在撞人之後駕車逃離,導致謝某被拖行,給受害者帶來極大的傷害,這是對生命的漠視。是醉酒後意識不清醒對拖行受害者渾然不知,還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逃離,有待偵查給出真相。同樣令人無法容忍的是,在面對自己釀成的慘劇時,還在悠然打電話、調整手錶,不僅目中無法,而且心中無情。

酒駕醉駕危害巨大,但多年來有禁不止。僅今年夏季,全國範圍內發生多起因醉駕導致多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12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一小型越野車司機醉駕,追尾碰撞路邊停放的重型半掛車,造成4人全部死亡;6月18日,山東省泰安市一名司機醉駕,與一輛空載重型油罐車發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一起起血的教訓,為何就喚不醒麻木不仁的酒駕者?

醉駕並拖行受害者的,也有慘痛的先例。2017年8月9日,廣西玉林吳惠忠酒駕肇事逃逸,在人流密集的多個路段,在市民追趕和呼喊之下,依舊拖行被害人約一公里致其死亡,後被法院判處死刑。據法律人士介紹,行為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拖行他人致其死亡的,一般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知情仍拖行他人,致其死亡,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寶馬司機拖人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嫌疑人究竟是何行為動機,有沒有更多隱藏事實,無疑是這起案件的焦點,亟待警方以翔實的調查迴應社會關切。

所幸的是,受害者目前生命跡象穩定。難以想象在被撞擊之後又被拖行,受害者承受了怎樣的痛苦。身體的折磨,心理的創傷,都是很難平復的。酒駕、撞人、逃逸、拖行一系列行為,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對這一案件如何定性,需要有關部門秉公執法;生命和法律都不容任何形式的踐踏,只有對肇事者依法嚴懲,才能還受害者公道,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寶馬司機撞人拖行”,司機可能涉嫌什麼罪名?媒體評:生命與法律都不容踐踏

綜合上游新聞、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