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時喝了18碗酒,但是他一頓飯吃了多少斤牛肉,這是為什麼?

武松打虎時喝了18碗酒,但是他一頓飯吃了多少斤牛肉,這是為什麼?

說起武松,就不得不說起景陽岡打虎,而說到打虎,又不得不說他的“三碗不過岡”了。

在眾多的影視劇中,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已經成為各路綠林好漢英雄豪傑的標配。武松當然也不例外。

在《水滸傳》中,武松先是吩咐店家切了兩斤牛肉,要了三碗酒。後來又覺得不過癮,又要了兩斤牛肉和三碗酒。

要知道,在宋代,宋兩和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市兩是不一樣的,當時的一宋兩約合現在的40至41。3克,一宋斤約合現在640到661克。

施耐庵在書中寫了武松總共喝了十八碗酒,但是他具體吃了多少斤牛肉?他沒有寫。按武松當時喝酒情況來說,六碗酒就要了四斤牛肉,接下來又喝了十二碗,怎麼地還不得再要個三斤五的?

當然,既然施耐庵沒說,咱也不好胡亂猜測,姑且按十八碗酒和四斤牛肉算吧。當時武松喝酒用的是大碗,古代農村裡的那種大土碗,目測裝一斤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牛肉摺合現在起碼也得五斤半左右,這就是說,武都頭當時一頓下來,肚子至少裝了二十三斤不止。想我一天才三碗小米飯一碗菜,他一頓就快頂我一星期的飯量了,說他是大胃王,真是一點也沒誇他。

當然,今天要討論的並不是說武松的肚量有多大,而是有一個問題:武松當時吃的真的是牛肉嗎?有沒有可能是羊肉,馬肉或者是驢肉火燒呢?

在《禮記·王制篇》中有這樣的記載,古代統治者在祭祀祖宗的時候,他們所用的祭品分為兩個等級。第一等級就是牛肉,第二等級是豬肉和羊肉。

只有天子才有資格用牛肉來祭祀,天子以下只能用豬肉或羊肉,也就是說,沒有特許,除了皇帝,誰也沒有資格吃牛肉。

有人會說,吃口牛肉也犯法嗎?我就吃,怎麼了?我偷偷吃,你奈我何?

告訴你,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南北朝梁朝有個名動天下的大臣叫謝朏,他的兒子也是身處高官。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級別,他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在家裡殺了一頭牛,於是被人告發之後就被罷官為民了。

你看,作為一個吃貨,而且還是有頭有臉的權貴吃貨大伽,為了吃碗心儀的牛肉,代價是多麼的大?

在秦朝的時候,私自宰殺牛吃牛肉是要掉腦袋的。在秦漢時有法律規定:盜牛、屠牛者斬、食牛者罰;隋唐時期規定:屠牛者判一年;宋代規定:屠牛者判一年半,發配一千里;明清時期規定:屠牛者杖打一百,判一年半,流放一千里。

為什麼古代對於私自宰牛吃肉會限制如此之嚴呢?

我們都知道,中華民族的五千年曆史其實就是一部農耕社會史。在當時的社會生產力之下,牛是現實條件下不可或缺的勞動力,牛的作用在當時無可替代,開荒耕地,如果沒有牛,整個社會生產效率就會大打折扣。

在當時,牛是被官方當作戰略物資般的存在。所有的牛,無論老幼病殘,都被一一登記在冊,老百姓是不允許私自養牛或者隱瞞不報的。作為家庭一分子,老百姓只擁有牛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它的社會重要性好比現在的土地,你可以利用它作各種用途,但實際上它並不完全為你所有,並且,最終解釋權歸官方所有。

因為,它關乎整個國家的稅收和經濟命脈。

武松打虎時喝了18碗酒,但是他一頓飯吃了多少斤牛肉,這是為什麼?

既然牛的重要性這麼高,那麼實在想吃牛肉了怎麼辦?

其實,在古代是可以吃到牛肉的。從來就沒有忌吃牛肉這麼一說,只是禁止私自屠宰耕牛。像所有的生靈一樣,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誰也無法避免,那些生病了,因傷無法下地了,或者自然死亡了的牛,只有當一頭牛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人們才會拿走它最後的剩餘價值,也只有這種牛肉,才會在市場上流通。

但是這種比例會很小,十頭當中也難得出現一例。既然是少,供少於求,物以稀為貴。因此,牛肉就很難上尋常百姓的飯桌了。在古代吃牛肉是一種比較奢侈的消費,一般老百姓一年都難得吃上一頓,通常是那些非富即貴的人才有條件大快朵頤。

傳說有一年程咬金過生日,碰巧那一年又趕上災荒,百姓果不食腹,程咬金呼朋喚友,約了一大幫人在家聚餐,其中有道菜就是紅燒牛肉,而且選材還特別講究,用的是上等的肥嫩牛犢肉。賓客們見後心裡十分恐惶,遲遲不敢下筷子,要知道,在當時私自宰殺健康的牛是要判刑的,相當於私自侵佔國家戰略物資。

可程咬金他根本就不理會這個,一個勁地勸別人吃,說沒事,有亊我頂著。

後來,這事不知怎麼傳到了武則天耳中,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武皇陛下選擇了不了了之,也許是念他年事已高,也許是因為對方是開國功臣,也許是忌憚程咬金的深厚根據,也許是作為統治者來說,這種事根本就不值一提,反正,這事最後就這麼過去了。

其實,這也就是程咬金,如果換作是其他老百姓,估計十顆腦袋也留不住了。

另外,在宋真宗時候,邊關打了勝仗搶回來一批外國牛,皇帝趕忙下令把牛趕到內地讓它們幹活兒,一律不要宰了吃掉,違令者斬!

我們都知道,清朝是遊牧民族,以牛馬羊起家,他們的主食也主要是吃羊肉等。所以,清朝前期吸取明朝的經驗教訓,對吃牛肉者懲罰非常嚴格,皇宮菜餚也明確規定,不能有牛肉。

有個成語叫做“庖丁解牛“,這個宰牛的庖丁就是由官方指定,專門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拿現在來說,屬於體制內的編內人員,傳說中的“鐵飯碗”。

言歸正傳。牛肉是如此之稀有,對於普通吃貨而言,可謂是“想說吃你並不是很容易的事”,大部分時間只能靠冥想了。

但是,如果軍隊打了勝仗,牛肉也會當作一種獎勵被賞賜給有功之臣。“犒勞”的部首不就是“牛”字旁嗎。“犒勞”的意思就是象賞賜牛肉一樣去慰勞。

那為什麼在影視劇中經常會看到有些人動不動就是“小二,給我切兩斤上好的牛肉!”總感覺他們吃牛肉像吃泡麵那樣容易,對此我只能說:電視劇裡的,千萬不要當真。所以,關於武松當時在景陽岡餐廳,他到底吃的是不是牛肉,我想,也許是牛肉,但絕對不是什麼歡蹦亂跳的健壯牛,而是被剝削完後只剩下一個軀體的無用之牛。

武松打虎時喝了18碗酒,但是他一頓飯吃了多少斤牛肉,這是為什麼?

那麼,中國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吃牛肉呢?準確的答案是在民國。民國建立後中國迎來了新思潮,標榜民主自由,捨棄了原來明清朝代的陋習,放棄了吃牛肉要受到處罰的規定。官方不禁止了,牛肉才走向了餐桌。新中國成立後,沿襲了民國的規定,也不限制吃牛肉。

當時,人們吃牛肉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養牛技術比以前好了,隨著社會的進步,牛的作用被逐漸弱化,牛的功能不再侷限於下地幹活,更多的時候,它被人們當作了一種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