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徵地拆遷中,因為各種糾紛事宜產生糾紛,拆遷方做出強拆的違法行為致使被拆遷人利益受損,對於這種行為,被拆遷人一定很無奈,強拆行為的發生雖然很大一部分是被拆遷人不知情的情況發生,但更多的時候是因為雙方對峙到了白熱化的階段,而這個時候一定要做好取證工作,更不要懼怕強拆人員。中師還要提醒大家,強拆發生之前還是可以避免此類行為的,那就是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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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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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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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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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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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拆不要怕,做好取證可追究強拆人員刑事責任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註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