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成立後,為何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廢除之前的不平等條約

世界上的近代史開端是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也就是十六世紀起始,而中國的近代史開端要晚近兩百年,從1840年到1949年這一段時期是中國的近代史。1840年是中國歷史的轉折點,在這之前中國是強大富裕的,在這之後中國是懦弱貧窮的,直到新中國建立中國人民才真正站起來。1840年開始,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當然大部分都是清政府簽訂的,著名的就有《南京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這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可謂是喪權辱國,讓中國更加的貧窮落後。可奇怪的是清政府覆滅後北洋政府沒有廢除這些條約,後來的南京國民政府也沒有廢除這些條約,這是為什麼呢?

中華民國成立後,為何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廢除之前的不平等條約

當年的清政府簽訂這些條約無非是因為自身貧窮落後,打不過洋人,又怕自己的統治地位被顛覆,於是只能一忍再忍簽訂這些喪權辱國的條約,落後就是要捱打的,同樣的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也是如此。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時實力都滅不了清朝,如果不是袁世凱逼清帝退位那清朝還能繼續不在一段時間,可見當時的民國有多弱。後來袁世凱接手,民國實力算是增強了,可依舊是個貧窮落後的國家,要得到西方各國的承認和支援自然是不能廢除不平等條約,甚至袁世凱還與日本簽訂了更加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就是自身實力不夠,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中華民國成立後,為何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廢除之前的不平等條約

後來的南京國民政府也是一樣,蔣介石雖然形式上完成了中國的統一,但不代表中國就強大了,南京國民政府領導的中國是個親美的資本主義國家,也時常購買德國和美國的機械武器,依舊需要這些老牌資本主義國家支援,自然也是不能廢除與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不論換了幾個政府,始終都是代表資產階級的,與列強在華的利息也息息相關,自然不會自斷財路。

中華民國成立後,為何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廢除之前的不平等條約

事實上許多國家後來都慢慢的不要中國賠償庚子賠款了,美國甚至拿出庚子賠款來幫助中國建立了清華大學,只有日本一直要求中國支付庚子賠款。後來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後的一年,也就是1938年中國停止向日本支付庚子賠款。

直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宣佈廢除幾乎一切不平等條約,中國歷史進入現代史階段。

中華民國成立後,為何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廢除之前的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