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棄的“郝蕾”的一生:被家暴30年,她終於在丈夫的葬禮笑出了聲

“他說,我就是如來佛,你就是孫悟空,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許久不見的郝蕾,在說出這句臺詞時,面帶微笑,剋制而平靜。

但誰都明白,那是一種令人窒息的絕望。

不寒而慄。

被嫌棄的“郝蕾”的一生:被家暴30年,她終於在丈夫的葬禮笑出了聲

在女性主義獨白劇《聽見她說》之《她和她的房間》裡,郝蕾飾演的馮愛梅,是個漂亮,能幹,性格爽朗的女人。

卻有一位家暴成性的丈夫,老五。

從18歲嫁給老五開始,馮玉梅便踏入了深淵。

那個承諾保護她一輩子的男人消失了,終日用拳頭和她“對話”,哪怕她懷有身孕;

他尋釁滋事被判刑,她去看他,他絲毫不感激,只是惡狠狠地恐嚇:“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他做生意發了財,公然帶別的女人回家,被她撞見後,還要她做兩人的飯菜……

“如果我膽子夠大,我就殺了他。”

她不止一次這樣想過,但為了這個家,忍了又忍。

終於,老五死了。

她一個沒忍住,在他的葬禮上放聲大笑。

所有人,包括兒子兒媳,都覺得她奇怪,畢竟死的是自己的丈夫。

但,她知道,她終於解脫了。

在她看來,死亡是擺脫家暴的絕佳途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令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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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類似馮愛梅這樣,終身被家暴陰影糾纏的女性不在少數。

全國婦聯2018年的統計資料顯示:

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

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

家暴致死,佔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

我國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婦女自殺是因為家庭暴力……

觸目驚心!

可是,作為受害者的她們,平均被家暴35次之後,才會選擇報警。

更多的,則會因為各種原因,選擇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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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嘆息。

多年來,人們一直困惑:

暴力,為何會產生在原本相愛的兩個人當中?

為何做了同一件事,有時會被“往死裡打”,而有時不會?

忍一時,為什麼會讓暴力變本加厲?

家暴發生的時間和方式是否有跡可循?

……

著名社會學家蘭德爾·柯林斯的著作《暴力:一種微觀社會學理論》,提供了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研究這些問題,並試圖找出答案。

家暴為什麼會發生?

馮愛梅說,她不記得了。

第一次被打,老五連續扇了她好幾個大嘴巴,她嚇得站在原地,好久沒緩過神來。

她的第一感覺是,這不是老五。

因為,那個青筋,那個關節,就“像是別人的手,暫時借他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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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受害者都說,對方家暴時,“好像變了一個人”。

這種直觀感受,正好印證了柯林斯教授的“暴力情境理論”。

柯林斯認為,沒有人是天生的施暴者。人的本質,都是避免暴力衝突的,他們會對暴力衝突產生天然的緊張或恐懼。

但如果在某種情境下,人們克服了這種緊張或恐懼,那“施暴者便會猶如登上了一輛滿載情緒的列車,飛馳向殘忍的暴行。”

換句話說,沒有暴力的個體,只有暴力的情境。

一般來說,襲擊弱小受害者,是施暴者克服對暴力原始恐懼的最常見情境之一。

這也解釋了,為何施暴者,在別的狀態下很正常,一面對妻子就不對勁。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的安嘉和,是別人眼中的完美醫生,溫文爾雅,醫術高明。但一回家,就能輕易進入到“暴力情境”,打起老婆來,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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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妝博主宇芽的前男友沱沱,能寫能畫,熱心公益,看著面慈心善。但一旦面對親密愛人,便自動切入到了“暴力情境”,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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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斯教授說,家庭暴力的本質,是一種強調控制權的行為。

那些家暴中的施暴者,無一不是透過暴力,來彰顯自己在家中的權威。

中國第一位“白絲帶終止性別暴力網路專案”志願者、曾經的家暴施暴者顧偉回憶,他第一次動手,就是因為妻子的質疑。

當時,兩人剛結婚沒多久,妻子懷孕3個月,正躺在床上看電視。

妻子說,希望顧偉也把工資卡交給自己管理,因為“親戚家都這麼幹。”

儘管被當場拒絕,但妻子還在一旁絮叨。

他覺得很煩,認為地位“受到了挑戰”,便一腳踹到了妻子的小腿上,對方便閉了嘴。

顧偉說,結婚之後,就覺得妻子是“完全屬於自己的”,可以為所欲為,那種感覺“令人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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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很長一段時間裡,大家都認為,夫妻吵架打架,兩人都有責任。

如今,柯林斯教授告訴我們,家暴發生,是一種情緒上的必然,更是一種情境上的使然。

受害者從來就沒有錯,錯的只是施暴者,他們需要受到懲罰。

既然,施暴者想透過拳頭,證明“絕對控制權”,那受害者滿足他的權威需求,能少捱打嗎?

不能。

幾乎所有事實都表明,一次次忍氣吞聲,換來的都是變本加厲。

馮愛梅說,老五開始只是扇她耳光,她哭,她反抗,沒啥效果。

慢慢地,他開始打她身上的隱私部位,“別人看不到,自己也不好意思主動說”。

最誇張的一次,她去參加同學婚禮,半天沒在自家開的紋身店裡。待她回去,老五很不高興,非說她對客人笑,是在勾搭客人,拿著一壺開水就往她身上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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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施暴,讓她住了一個月醫院。

柯林斯教授在《暴力》這本書裡,提出了家庭暴力的三條路徑,即日常的有限衝突、嚴重的恐慌進攻和恐怖主義式的制度化虐待。

在他看來,規律的爭吵、提高的嗓門、白熱化的表達,最後升級到打耳光、推撞和抓撓,都屬於 “日常的有限衝突”。

這種衝突對伴侶造成的傷害,仍然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隨著時間推移,施暴者發現,暴力並未對兩人的關係造成太大壓力,對方小聲的哭泣和求饒,會讓他無感,進而產生失望。

為了儘快擺脫這種失望情緒,“恐慌進攻”登場了。

施暴者要麼拉長施暴時間,要麼升級施暴手段,感受自己重新制定的攻擊韻律節奏。

這時,受害者會更大聲地哭泣,會更為痛苦地掙扎。

這便是施暴者想要的。因為只有透過這種方式,他才能始終浸潤在高亢的攻擊情緒中,獲得滿足感。

而這種“恐慌進攻”發展到一定階段,便會成為“親密恐怖主義”,施暴成了一種制度化的遊戲和儀式。

換句話說,特定的受害者在面對暴力時更為激烈的反應,無形中強化了施暴者自我浸潤,使他在暴力情緒中難以自拔。

這也解釋了,為何很多施暴者,要死死抓住一個受害者,無論兩人是否離婚。

除非找到下一個“替代品”。

拉姆的前夫唐路,就是因為始終沒能找到這個令他浸潤在暴力情緒中的“替代品”,選擇了繼續騷擾前妻,甚至為了再一次浸潤,選擇了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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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蔣勁夫則不會去騷擾前女友,因為他女友不斷,換個人繼續令他沉浸在暴力的亢奮中,不是難事。

哪怕他自己也知道,家暴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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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浸潤在暴力情境中的體驗,猶如鴉片一般,會讓施暴者沉迷其中。

他們一次又一次懺悔,又一次接著一次舉起拳頭,讓受害者惶惶不可終日。

顧偉是在收到法院的離婚傳票那一刻,突然意識到,事情已經不在他的掌控之內了。

在此之前,他一直覺得,家暴是關起門來的事情,打完妻子,道歉就好了。

他開始查詢資料,來北京做諮詢,自學各種心理學知識,想探究“為什麼自己會對身邊最親密的人們實施暴力”。

最終,在醫生、學者和志願者的共同幫助下,他認識到,想要徹底杜絕家暴,需要為施暴者“去權”和為受暴者“增權”,顛覆原有權益關係。

在離婚後的六年裡,他奔走於各地,就是為了影響更多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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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像顧偉這樣自主覺醒的施暴者,畢竟是少數。

更多時候,施暴者們會始終沉迷於暴力體驗,享受那種浸潤權力的掌控感,不願失去那一刻的亢奮。

讓施暴者主動停止暴力,難度堪比戒毒。

同時,因為家暴根植於親密關係,總是摻雜著暴力、悔恨、原諒、希望等各種因素,所以,受害人很容易產生習得性無助。

美國臨床心理學家雷諾爾·沃科曾對數百位受暴女性進行研究,她發現,很多受害人即使被打的遍體鱗傷,也難以離開施暴者。

這被稱為“受虐婦女綜合徵”,導致很多受害者不願意主動站出來,哪怕求助,也只是想“表達一下憤怒”。

另外,在大多數國人眼裡,夫妻打架是私房事,別人不好過多幹預。

於是,就形成了施暴者不知悔改,受害者沉默不語,周遭的人想管不知如何下手的尷尬情形。

可是,總得做些什麼吧!

馮愛梅的選擇,是自己偷偷做房產中介攢錢,準備湊齊首付就在海南買套房子。

如果老五沒死,她也會離婚吧。

逃離那個魔鬼,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被嫌棄的“郝蕾”的一生:被家暴30年,她終於在丈夫的葬禮笑出了聲

她看見自己的閨蜜燕子眼角有傷,果斷勸她離婚。因為,她“能想到一萬種男人打女人的樣子,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

她,正在努力,走出囚困自己前半生的房間。

臺灣反家暴紀錄片《最遙遠的愛》中,一位受暴女性曾這樣說:“如果過去我擁有像現在一樣的力量,我所承受的暴力不會拖延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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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看見淤青並不困難,困難的是離開。

除了家暴受害者,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意識到:所謂的溝通和調解,在絕大多的家暴中不僅無效,且是對施暴者的縱容,對暴力受害者的傷害。

因為指望家暴者停止施暴,是幾乎不可能的事,這些人或許會道歉,會發誓,甚至下跪,但他們都暴力不會因此停止。

而暴力就是暴力,不分夫妻和陌生人。

唯有樹立這種觀念,家暴受害者們才能鼓起勇氣,把自己從對方會變好的幻想中拔出來,從為了家庭和孩子而隱忍的困局中走出來;

執法人員才能真正做到秉公執法,在為受暴者主持公道;

人們才能堅定地站在受害者的這一邊,給予他們更多的支援。

應該成為家暴受害者的後盾,不是某個人或某個機構,而是整個社會。

面對家暴,每個人都應該:不沉默,不冷漠,零容忍。

家暴求助:

*遭遇家暴時,應及時想辦法離開受暴環境,報警並要求警方做好筆錄或出警記錄(在記錄中明確是家暴,並非家庭糾紛),請警方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或報警回執單;

遭遇家暴時,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儘量不要激怒施暴者,若不便撥打電話,可採用簡訊報警(12110);

如果警方不出警或未按照規範處理家暴事件,可撥打12389進行投訴。

*即使只是輕傷,也應及時就醫治療,在24小時內進行驗傷,保留驗傷報告、傷情鑑定書等,並拍照記錄。

語言暴力,也是家暴。請收集和保留遭受長期謾罵恐嚇等侵害的證據,如施暴者恐嚇信、保證書、悔過書、聊天記錄及音影片;

同居時的暴力、離異後的騷擾恐嚇,也是屬於家暴,受法律約束。

*家暴受害者可以在不進行離婚訴訟的基礎上,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無需任何費用)。

法院接到申請後,會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申請通過後的6個月內,施暴者若繼續騷擾/跟蹤/威脅,當地警方將執行保護令。

*也可以撥打婦聯求助熱線(12338),和國家法律援助熱線(12348),尋求幫助,諮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問題。

*中國白絲帶志願者網路,可以撥打白絲帶熱線 4000-110-391(每天8:00-20:00,全年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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