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割據與地方自治是一回事嗎?(圖)

公元184年,黃中大起義爆發,東漢政權被起義軍打得焦頭爛額。黃巾軍主力失敗後,在外戚、官僚士大夫和宦官激烈鬥爭的背景下,董卓進京,控制了朝廷。公元190年,關東各州郡以討董卓為名紛紛起兵,實際上是軍閥混戰的開端。他們逐鹿神州,烽煙四起。到了公元196年,曹操挾獻帝定都於許縣時,全國軍閥割據的形勢,大體上是這樣的:

軍閥割據與地方自治是一回事嗎?(圖)

曹操:佔據兗、豫二州及京畿地區,以許都(今河南許昌市西南)為中心。

袁紹:佔據冀、青、並三州,以鄴縣(今河北臨漳西南)為中心。

公孫瓚:佔領幽州,以易京(今河北雄縣西北)為中心。

袁術:佔據揚州的淮河流域,以壽春(今安徽壽縣)為中心。

孫策:佔據江東,即揚州的吳郡和會稽郡(今江蘇、浙江、上海一帶)。

劉表:佔據荊州,以襄陽為中心。

呂布:佔據徐州,以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為中心。

馬騰、韓遂:佔據關中(今陝、甘地區)。

公孫度:佔據遼東郡,以襄平(今遼寧遼陽市)為中心。

劉璋:佔據益州,以成都(今四川成都市)為中心。

軍閥割據與地方自治是一回事嗎?(圖)

那麼,這種軍閥割據的局面,是否如易中天所說,就是地方自治呢?不是的。古代有藩屬制度,而沒有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制度是近現代的政治制度,雖然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具體內容不同,但大體上都有這麼幾個共同的特點:一是地方政權受中央政權的領導。二是重大問題由中央統一管理和實施,如外交、對外戰爭、重大工程等。三是國家有憲法,地方有自治法,一切按法制辦事。四是地方上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項,由中央任命或批准。

軍閥割據與地方自治是一回事嗎?(圖)

在這些特點中,最重要的是兩條:中央領導和依法辦事。而古代的軍閥割據(近代的軍閥也一樣),軍閥就是草頭王、土皇帝,我行我素,說什麼算什麼,愛怎麼幹就怎麼幹,既沒有國家觀念,也沒有法制精神,怎麼能說得上地方自治?連藩屬制度也夠不上。因為藩屬制度還要承認宗主國或中央政府的權威,還要年年進貢、歲歲來朝,重要的事情還要和宗主國或中央政府溝通。軍閥連這些也是辦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