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從城隍廟方向傳來火光和喊殺聲,王霞亭耳聞目睹,心中慌張。此時朋友于芳順跳過院牆,急切地告訴他:“快快躲藏!”他不敢遲疑,立即藏在院內一個嚴密的坑洞內。

不多時,一夥手持長槍、大刀的搜查者闖入院子,個個凶神惡煞眼睛血紅。一陣猛烈的翻箱倒櫃之後,無所收穫,遂悻悻而去。

在坑洞內躲了一天之後,王霞亭在天色微明之際戴上假辮子,化裝逃出。他躲過了一場屠殺。

王霞亭是山東昌邑縣同盟會會員,也是該縣“民元慘案”的倖存者。這場慘案的肇因,即男人要不要剪掉前清的辮子。

一、剪辮令

1912年3月5日,南京臨時政府頒發“大總統令”:“茲查通都大邑,剪辮者已多;至偏鄉僻壤,留辮者尚復不少。仰內務部通行各省都督,轉諭所屬地方,一體悉知。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民國初年警察強制剪辮。

這就是著名的“剪辮令”。此令特別強調,髮辮既是“滿虜竊國”之後強加於漢人的“腥羶之俗”,又是滋長傳播疾病的“傷生之具”,所以必須“一併論禁,以除虜俗,而壯觀瞻”。

即便沒有這份命令的提醒,像王霞亭這樣的縣城士紳,都不會忘記漢族男人髮辮的由來。

1665年,攝政王多爾袞以順治帝的名義下達“剃髮令”:“京城內外,限十日;各省自詔令到達之日算起,亦限十日,官軍民一律剃髮,遲疑者按逆賊論,斬!”

頭髮成了歸順降服的標誌,從而被賦予濃濃的政治意味。中原的百姓是倔強的,他們高呼“寧為束髮鬼,不做剃頭人”,誓死抵制“剃髮令”。

鑑於這種對抗,八旗兵大開殺戒,一時間血染大江大河,其中最為顯著的事蹟,發生在江陰。

1665年夏,豫王多鐸蕩平江南,諭令“江陰限三日薙髮”。江陰百姓被激怒,在閻應元、陳明遇的領導下奮起反抗。清軍24萬人攻城,城破之後連殺10天,全城17。2萬人死難,僅53人得免。

人事輪迴,時空變幻,清朝覆亡民國肇建,強制剪辮成為1912年的時代強音。拖了260多年的大辮子,要在短時間內剪掉,又談何容易!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19年北京剃頭攤上有顧客剃髮蓄辮。

為了貫徹“剪辮令”,山東都督周自齊派出演說員彭仲豪、周振聲到昌邑縣宣傳新政,勸導剪辮。

7月1日,彭、週二人在縣衙門前搭臺,會同縣議事會、參事會兩會議員演說。

時間、地點、人物,都是精心選擇的。7月1日這一天是大集的日子,十里八鄉的民眾進城趕集,人流量大;縣衙門有各鄉的意見領袖往來,易於訊息的傳播;議參兩會議員多是同盟會會員,已經剪辮,堪稱行動楷模。

然而,這一場熱鬧的集會背後,潛藏著殺機。

二、殺禿子

7月1日上午,彭仲豪、周振聲等人演說了一番大道理,無非是:“我們國家是要奉行三民主義,由民作主,不應當再拖著滿清所遺留下的辮子了,無論工、農、兵、學、商,都要一律剪去辮子,遵守民國制度。”

接著,“演說員以若輩非官即紳,應先剪髮,以為合邑之倡”。他們指揮警察當場剪掉了前清武官許殿魁和數位縣衙門胥吏的辮子。

被剪辮的許殿魁等人表情痛苦,但沒人在意。

當天下午,彭、周兩位演說員到城區議事會拜訪,恰逢頗有名望又很頑固計程車紳梁懷思、魏桂五在會。演說員勸道:“兩位老先生是人民的表率,應將辮子早行剪去,以作倡議。”

隨行的警察不由分說,將梁、魏的辮子剪下來。梁、魏登時變得臉紅脖子粗,怒氣衝衝地不辭而去。儘管情緒激動,彭、周仍然不以為意。

正當彭、周自以為不辱使命之際,一場陰謀正在醞釀,有人擦亮了刀槍……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12年英國雜誌報道剪辮情形。

7月2日晨7時,縣城內城隍廟的鐘聲突然大鳴,梁懷思、許殿魁、魏桂五糾集衙門胥吏200多人,手執長槍、大刀、土槍、馬叉等兇器,“緊閉城門,佔據電局,斷絕交通”,但凡遇到剪辮者,格殺勿論,號曰“殺禿子”。

在梁懷思一類人看來,辮子是他們的性命,辮子是他們的尊嚴,辮子是他們的精氣神。沒有辮子的男人,還是人嗎?當眾剪他們的辮子,就是奇恥大辱啊!

他們要報復!

匪徒首先圍攻縣議事會,將議員堵在屋內,而後縱火,連房帶人全部燒燬。議事會議長李長庚越城不果,被砍死在縣衙門前。參事會及部分會員亦遭焚殺。

事已至此,梁懷思等人並不滿足,聲稱:“殺死的人數還不夠,一定還有藏起來的,須要挨門搜查,查出沒有辮子的人來,不問是誰一律殺死,才能除淨。”

就是在得到這個訊息之後,於芳順冒著極大的危險向王霞亭報信,催促他快快躲藏。

果然,匪徒“又赴高等小學堂,破扉而入,立將縣視學王君鳳廷、教員徐君錫田暨十四齡學童王鳳擁出臠割之,令人慘不忍言。學約蕭蘭池等聞變,赴縣署報告,冀速民政長親出彈壓,甫入署門,同行三四人盡為匪類所殺。”

許殿魁“騎馬持械,狼奔豕突,帶領匪黨,分路出城,又追殺剪髮者若干人”。演說員彭仲豪、同盟會會員張懷鶚等,跳出城牆躲在城壕蘆葦灣內,同被搜出,當即遇害。周振聲亦罹難。

事後統計,27名剪辮者死於非命,另有多人受傷。因這一天是農曆五月十八日,史稱昌邑“五·一八”慘案。

三、懲罰匪徒

事發之時,昌邑民政長(即縣長)張春海作壁上觀,只圖自保,未出面阻止暴行。縣警察見勢不佳,早已逃之夭夭。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19年山東蓄辮的男子。

7月2日晚上,梁懷思四處傳播謠言:此事因接到宣統皇帝來電發動。他並傳令壯丁巡城打更。縣政府機關運作失靈,城池儼然已為梁氏所有。

所幸同盟會會員於恩波等3人跳出城牆,未被追及,得以赴濟南向都督府面陳詳情。

都督周自齊聞訊,於7月5日電飭陸軍第九協前往昌邑剿捕。哪知這一行動提前傳入昌邑,除梁懷思外,許殿魁、魏桂五以及涉事衙役胥吏,悉數鼠竄。

協統馬良見事不可為,對百姓進行一番安慰,隨即收隊回營。9天之後,他再次帶兵來到昌邑,“謂軍隊來昌,專在維持秩序,慘死者咎由自取,殺人者既往不咎”。

這是馬良所施的“欲擒故縱”之計。他傳知眾人於初三日來衙門點卯,來者每人賞制錢四千文,不來者永久除名。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17年北京的“辮子軍”。

到了限期之日,衙役胥吏們領賞時,軍隊把縣衙團團包圍,擒獲六七十人,當即斬殺45人。罪魁梁懷思被押解到濟南,由周自齊判決斬首示眾。

四、波瀾再起

一場慘案,前前後後死者達70多人,這足夠讓人警醒!但是事實往往令人失望。

民政長張春海因在慘案發生時不作為被免職,都督府任命王姓同盟會會員繼任。他看到昌邑的商民皆認舊習、腐敗自守,非常不以為然,立即著手辦理新政,“首以剪髮為急務,先用強迫手段將本署內之役吏概行剪髮”。

訊息傳出,胥吏又起暴動,“將署中各執事人以及本城內議員紳士等殺死三十餘名”。王民政長磕頭求饒,才算撿回一命。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17年北京蓄辮的男子。

前後兩事相距僅半個月而已。血跡未乾,又添新鬼。

人頭滾滾落地,代價如此高昂,因剪辮而起的流血事件也該到此為止了吧?

其實不然,人的獸性一旦被激發,就無從收束。當年8月7日,《民立報》報道:縣衙門胥吏憤恨主張剪辮最力的紳士龐某,遂聚眾至其家中,將其全家男女老幼30多人滅門,慘無人道!

新鬼煩怨舊鬼哭,昌邑接二連三的血案令人不寒而慄。

當年因為拒絕蓄辮,多少人慷慨赴死;如今為了保衛辮子,多少人舉起了屠刀!這真是弔詭的玩笑!

刀光劍影從未暗淡,一個個鮮活的面容消逝在歷史的塵埃裡……

五、剪辮難也

從清朝初年到民國初年,時間流駛了260多年,但頭髮的政治意味始終未變。歸順與抵抗,革命與守舊,話語不一,其實質則是一樣的。

在有清一代,辮子不是辮子,它是男人的生活習慣,是男人的政治認同,更是男人的文化基因。改變習慣已經非常艱難,重建政治認同難上加難,轉變基因又豈能是一朝一夕之功?

1912年,他們為什麼寧願殺害同胞也不願剪辮?

1925年甘肅蓄辮的男子。

1912年因剪辮而引發的血案,在山東全省、乃至在全國都屢見不鮮,昌邑只是一個典型案例罷了。

革命者以歷史的責任感推行剪辮,行動難免躁進;頑固分子沿襲舊習,視辮子如生命。兩相對比,衝突勢所必至。

鑑於“剪辮令”執行效果不甚理想,1914年6月23日,袁世凱政府又頒佈《勸誡剪髮規程六條》,其中規定:凡政府官員不剪髮者,停止其職務;凡車馬伕役不剪髮者,禁止營業;凡商民未剪髮者由警廳勸令剪除。

這次熱潮中,大部分男人陸續剪掉了辮子,但抵制者仍然大有人在,張勳率領的“辮子軍”不就是明證麼?

此後,北洋歷屆政府對剪辮均有重申。

進入1920年代,根據外國攝影師在山東、山西、甘肅等地拍攝的照片,留辮子的男子不乏其人。

1928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出臺《禁蓄髮辮條例》,這是近代中國最後一個剪辮法令。據調查,當年9月,北京還有4689名男子蓄辮。

參考資料:王霞亭《回憶昌邑縣“五·一八”慘案》,1912年7月《申報》,劉寶吉《城隍廟的鐘聲:昌邑民元“五·一八”慘案深描》,侯傑《剃髮·蓄髮·剪髮——清代辮髮的身體政治史研究》,丁萬明《民國初期服制變革的成效及其文化意蘊》,韓菼《江陰城守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