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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是世界各地非故意傷害死亡的第三大原因,也是各區域兒童和青年十大主要死因之一。我國每年約有
5。7
萬人死於溺水,其中少年兒童溺水死亡人數佔總溺水死亡人數的
56。04%
,小學生溺水死亡人數佔溺水死亡學生人數的
68。2%
,也就是說在中國平均每天有
156
人溺亡,平均每天有
88
個孩子因溺水死亡。在醫學上溺水又稱淹溺
(submersion)
,是指人淹沒於水或其他液體介質中並受到傷害的狀況,是重要的急診理化損傷綜合徵之一;淹溺的嚴重情況為溺死
(drowning)
,多認為淹溺後於
24h
內死亡者稱為溺死。由於溺水原因的多重性、溺水環境的複雜性、溺水致死的危害性,為溺水淹溺蒙上了層層面紗。如何揭示溺水淹溺之真相,科學認識居家
“
淺水
”
、 江河
“
淡水
”
、 海洋“鹹水”衍生的“九水”淹溺,對於當下防控洪澇災害,讓人們遠離溺水之殤具有重要意義。
居家“淺水”乾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深度較小的生活用水,引發機體應激反應所致的淹溺,俗稱為 “嗆死”。屍檢肺內多無水,醫學上常稱為“乾性淹溺
(dry drowning)
”,或“乾性溺水”。常見有:一是生活“用水”淹溺(居家的浴缸、廁所、水桶、魚缸等都可能是潛在的發生溺水的地方發生的意外);二是治病“藥水”淹溺
(
居家的患者在服藥過程中,因驚慌恐懼驟然寒冷等刺激發生的意外等
)
;三是日常“飲水”淹溺
(
居家老人和兒童飲水過程中嗆咳出現的神經反射導致的喉頭痙攣和聲門關閉出現梗阻及窒息發生的意外
)
。
江河“淡水”溼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江河淡水大量進入相關臟器組織所致的淹溺,可稱為溼性淹溺。常見有:一是肺部“灌水”淹溺(溺水時間很長喉部肌肉鬆弛,水大量進入肺內以進行性呼吸窘迫和難治性低氧血癥,造成可能與溺水時水進入肺部出現的“病理性盥洗”有關);二是胃部“積水”淹溺(當發生淹溺時,大部分淹溺者在淹溺時發生掙扎和呼吸運動,隨著掙扎和缺氧,大量水被吞入胃內,吞水同時亦可有部分水被吸入或從胃內返流入氣道);三是血管“多水”淹溺(淡水進入血液迴圈,引起高血容量,從而稀釋血液,即低滲狀態——水電解質失衡等引發心臟驟停)。
海洋“鹹水”特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海洋鹹水透過物理、化學、生物等不同因素對機體刺激所致的淹溺可稱為特性淹溺。常見有:一是低溫“冷水”淹溺(低溫可造成機體高凝狀態、高血糖、血流緩慢和心律異常,是導致淹溺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浸漬綜合徵
(immersion syndrome)
是指在跌入冰水時突然死亡);二是過敏“毒水”淹溺(海洋中有毒生物如海蜇、水母等,侵襲機體過敏引發的急性喉頭水腫造成的氣道梗阻窒息及過敏性休克);三是高滲“鹽水”淹溺(海水是高滲液體對呼吸道和肺泡有化學性刺激作用可引起急性非心源性肺水腫、低血容量、高鈣血癥可使心跳緩慢、心律失常、傳導阻滯,甚至心跳停止。)
綜上 “九水”淹溺既相互關聯,又各具特點,但其病理生理機制終歸為迴圈呼吸衰竭直至心搏驟停,而對後者應行心肺復甦(
CPR
)。既對意識不清
(
沒有反應
)
的溺水者迅速判斷患者呼吸和迴圈徵象
(
脈搏、肢體活動、發聲等
)
,沒有呼吸或呼吸異常,應該立即給予人工呼吸
(
連續
5
次
)
,並實施高質量心肺復甦
(
按壓、通氣以及電除顫
)
直至患者恢復心跳
(
清醒、出現自主動作等
)
或專業人員到達接手。附近有腹部提壓心肺復甦儀等急救裝置時,應迅速取來實施腹部提壓心肺復甦方法進行急救。腹部提壓心肺復甦方法可排出氣道異物,利於呼吸與迴圈同步進行,搶救溺水患者時尤為適用。
相關資料:
[1]王利紅。 學生溺水的急救及護理[J]。 金色年華(下), 2012(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