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在橋上拍月亮被撞 電瓶車司機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9日晚20時19分許,一名女子在上海嘉定區嘉唐公路連俊路西側200米處行走,她邊走邊看手機,並在路邊長時間逗留。當她走到旁邊一座小橋時,女子抬起頭,給月亮拍照。這時,一輛西向東行駛的電瓶車途經此處,巧的是,有一輛對面開過來的小轎車也在此經過。小轎車亮著燈開過,這名女子就進入了燈光暗區,形成一個視覺盲區。結果,電瓶車毫無避讓地直接撞上了拍照的女子。事故發生後,電瓶車駕駛員下車檢視情況後,發現傷者不省人事,他沒有選擇報警,而是駕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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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在橋上拍月亮被撞#

姑娘在橋上拍月亮被撞 電瓶車司機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那麼,該名電瓶車司機將會面臨什麼處罰?

電動車肇事逃逸的處罰,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律師提醒:

上海達必誠律師提醒,此類事故本可避免,駕駛員要注意行車安全,非機動車輛在與機動車會車過程中要注意減速慢行,以免發生意外。行人在照明條件不好的小路邊行走時,也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