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熊孩子”玩扔石頭遊戲玩出禍,

賠償責任該怎麼劃分、如何承擔?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近日,

曲江法院依法審結

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而引發這起糾紛的“罪魁禍首”,

是一個從天而降的石塊。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事發當時,

石塊從涉案小區的

一處住宅樓樓頂被拋下,

直接就砸在了男孩鄧某的頭上,

並導致鄧某當場倒地不起。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所幸,不少熱心的群眾

及時伸出了援手,

幫助鄧某得到了及時的救治,

讓他順利脫險、保住性命。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那麼,

石塊到底是被誰從樓上丟下來的?

鄧某被砸傷所造成的損失

又該由誰承擔?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嚴重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

生命財產安全,

為人們所深惡痛絕,

依法應予整治、懲處。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治理高空拋物亂象,

需要大家的共同參與,

一方面,

作為業主、家長等,

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並教育好自己的小孩,

不向樓下拋物,

整理好自家陽臺、窗臺

放置的物品,防止墜物;

另一方面,

物業、公安等有關部門

應加強管理,

在拋物、墜物事件發生後

及時蒐集證據,

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依法處理,

有效避免該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讓不法行為人得到應有的處罰。

「以案說法」石塊從天而降!韶關一男孩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本期法律看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編輯:曾雪瑩

【來源:韶關民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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