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石化11·27火災事故調查公佈:三通部位脆性斷裂導致介質洩漏

中國工程報訊 (陳立新 報道)

3月7日,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正式公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石化“11·27”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廣州石化11·27火災事故調查公佈:三通部位脆性斷裂導致介質洩漏

報告顯示:2021年11月27日21時7分許,位於廣州市黃埔區石化路 550 號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石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又稱 S-Zorb 裝置)的反再系統 框架4層平臺卸劑線發生洩漏著火。

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24。8萬元。

【事故發生經過】

2021 年 10 月28 日,廣州石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按計劃開始停工檢修。

11 月 22 日,廣州石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檢修完畢交出,經氣密、置換、升溫等步驟,轉入開工階段。

11 月 27 日 17 時許,廣州石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投料開車,裝置系統的壓力約為 2。3Mpa,溫度約為 410℃,溫度和 壓力在控制範圍內。

11 月 27 日 21 時 05 分許,廣州石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的反再系統框架 4 層平臺卸劑線三通部位發生斷裂,洩漏噴出的介質被點燃著火。

21 時 07 分許,廣州石化啟動 A 級預案,出動消防車進行滅火救援工作,同時對催化汽油吸附脫硫裝置進行工藝隔離和 切斷,並有序向火炬洩壓。

22 時 30 分許,火情得到有效控制,並使著火點處於保護性燃燒狀態。22 時 50 分許,明火全部被撲滅。

廣州石化11·27火災事故調查公佈:三通部位脆性斷裂導致介質洩漏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高溫臨氫環境下,卸劑線三通部位因應力集中和材質劣化 (三通鋼材塑性降低,強度和硬度升高)造成脆性斷裂,導致管道介質洩漏並引發火災。

廣州石化11·27火災事故調查公佈:三通部位脆性斷裂導致介質洩漏

(二)間接原因

1、廣州石化違反特種裝置管理規定,使用未經有相應資質 的設計單位設計(導致三通選型不當)和未經檢驗的壓力管道

2、廣石化檢測公司未對管線進行檢驗而上傳檢驗結果

3、中石化四建違反法定程式改造壓力管道

4、齊魯建設違反法定程式修理壓力管道。

調查組經分析認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石化“11·27”事故是 一起在高溫臨氫環境下,卸劑線三通因應力集中和材質劣化(三 通鋼材塑性降低,強度和硬度升高)造成脆性斷裂,導致管道介質洩漏,噴出的油氣、氫氣與管線摩擦產生靜電而被點燃引 發的火災事故。

【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建議】

1、廣州石化,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進行查處。

2、廣石化檢測公司,作為經核准的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 2017 年未對 C2001、C2002 管道進行檢驗,卻向特種裝置監管 部門監察系統上傳了 C2001、C2002 管道檢驗合格的檢驗結果, 建議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進行查處。同時,該公司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在 2021 年對廣州石化煉油四部 S-Zorb 裝置壓力管道開展定期檢測時,未對裝置高風險的壓力管道三通進行風險識 別分級,未將三通元件列入必要的利用測厚、磁粉、硬度等重 點檢測方法檢測,只做宏觀檢測,建議由黃埔區應急管理局進行查處。

3、中石化四建,作為壓力管道改造單位,2017 年改造 C2001 管道時,未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改造過程未經特種裝置檢驗機構進 行監督檢驗即交付使用,建議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進行查處。

4、齊魯建設,作為壓力管道修理單位,2021 年修理 C2001 管線時,未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修理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大修理過程未經特種裝置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即交付使用,建議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進行查處。

另有7人受到各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