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竟有人拿汽水瓶去加油站強灌汽油,還掏出了打火機

驚呆!竟有人拿汽水瓶去加油站強灌汽油,還掏出了打火機

(文中均為化名)

因車輛沒有油拋錨,一男子竟手持雪碧塑膠瓶來到加油站要求灌裝一瓶汽油,被加油站以違反相關規定拒絕後,他竟掏出打火機威脅“如果不給就炸了加油站”,隨後強行灌裝汽油後離開。近日,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夏濤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起公訴。

去年12月15日傍晚,於夏濤開著一輛麵包車與好友行駛至青浦區某路段一汽車站附近,車子忽然沒油了,在路上拋了錨。於夏濤發現步行十分鐘處就有一個加油站,於是他讓好友待在車上,自己下車根據導航的指引尋找。

沒走多遠,他便途經了一個便利超市,這時他想到:“我到了加油站用什麼來裝汽油呢?”。於是他進了超市購買了一瓶2。5升裝的大瓶雪碧,隨後在超市門外將雪碧開啟,把瓶內飲料全部倒在了綠化帶中,攜帶著空汽水瓶,他繼續往加油站走。

來到加油站時天已經黑透了,他進去找到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說:“大姐,我車子沒油了停在路邊,我給你錢,你幫我在這個瓶子裡裝點汽油吧。”這名工作人員聽後嚴肅地告訴他:“將汽油裝在這類容器中是違反相關規定的,並且可能產生極大的安全隱患。”但於夏濤不依不饒道:“你幫我裝一點有誰知道呢?我又不是不給錢。”這名工作人員再三拒絕。

於夏濤轉向旁邊一名男性工作人員,依舊要求他往汽水瓶中裝些汽油,這名工作人員同樣堅持不肯違反規定。於夏濤見兩人都拒絕了他,心中頓生怒火,覺得這兩人是故意刁難自己。他右手摸摸自己口袋,發現正好有枚塑膠打火機,於是便掏出來舉著,大聲衝兩名工作人員吼叫:“你們給不給我加油!不給我加我就炸了這裡!”說著他還打了一下打火機,火苗被點燃,他舉著晃了一圈,又將打火機按滅。兩名工作人員大受驚嚇,連連後退不敢上前。

於夏濤環顧一圈,見邊上有一輛白色轎車正在加油,一名老年男性司機在車旁看見全程,同樣連連後退。於夏濤走過去,從車上拔出油槍,對著那名老年男子兇狠地說:“你給我加點油,我給你錢。”老年男子驚慌失措,擺著雙手說:“不要錢,不要錢。”於夏濤便不理睬他,自顧自往雪碧瓶中灌了一整瓶汽油,隨後擰上蓋子,把油槍重新插回汽車,離開了現場。在於夏濤離開後,加油站工作人員立刻報警,警方很快將於夏濤抓捕歸案。

經審查,於夏濤採用故意在加油站點燃打火機並威脅工作人員要點燃加油站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雖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應予懲處,檢察機關遂依法對於夏濤提起公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提醒:在公共場所,個人應當遵守法紀法規,不可隨心所欲,當以公共的安全為前提。不顧他人安危、自私自利的行為,最終將付出慘痛的代價。加油站等公共場所內也不可出現明火,本案中被告人雖未造成實際後果,但危險的發生往往只在一瞬間,若真引發重大事故,將追悔晚矣。

作者:單穎文 王擅文

編輯:佔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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