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案”今日開庭,貨拉拉司機妻子:這7個月每天都過得很艱難

今年2月,“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9月10日,乘坐貨拉拉墜車身亡的女乘客車某某去世恰好7個月後,此案在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法院開庭。

“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案”今日開庭,貨拉拉司機妻子:這7個月每天都過得很艱難

▲墜亡的車某某和乘坐的貨拉拉

被拒絕的付費服務

9月10日早上6點,現年41歲的李女士就醒來了。除給女兒做好早餐,送女兒上學、收拾家當外,她今天還要到長沙市嶽麓區法院聽庭。

“昨晚,我就向公司請假了。”9月10日早上,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希望丈夫早點獲釋,因為她覺得“我老公真的很冤”。

過去的7個月對於周某春妻子李女士來說,是從沒有過的漫長。“每天都過得很辛苦,很艱難。”開庭前夕,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2008年和周某春在深圳打工認識,隨後生育兩個小孩,過著平淡生活,但這種平淡在今年2月被打破。

彼時,“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引發極大關注,網際網路上各種流言蜚語鋪天蓋地,人們猜測是因女孩在車上遭到非禮才導致她墜車窗身亡。

“當時輿論和各方面壓力很大。”李女士直言,“但我始終相信我老公,我知道他為人。”

隨後3月3日,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通報顯示,車內未發現打鬥痕跡。此外,受害人死亡後經法醫學檢驗,衣褲未發現撕扯破解開線痕跡,體表未發現搏鬥抵抗,衣褲、指甲均未檢驗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從警方通報看,這次意外是彼此在搬家過程中產生怨氣,導致彼此冷漠、不信任,甚至引發恐懼而產生。

“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案”今日開庭,貨拉拉司機妻子:這7個月每天都過得很艱難

通報顯示,周某春透過手機APP貨拉拉平臺接到車某某搬家訂單:將東西從嶽麓區天一美庭小區搬到步步高梅溪湖國際公寓,總費用51元,其中車某某支付39元,平臺補貼12元。

兩人見面後,周某春問車某某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車某某拒絕,自己從1樓夾層先後15次將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寵物狗搬運到車上。

期間,周某春多次催促車某某快點,因為“貨拉拉平臺有規定,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但車某某“未予理會”。

裝好後,開車前往目的地時,周某春又問坐在副駕駛室的車某某是否需要卸車搬運服務,但再次遭到車某某拒絕。

這意味著,這次長達11公里的搬貨總里程,周某春收穫到的總費用是51元,沒有任何裝卸服務費。此外,還“順帶”了車某某。

周某春妻子李女士9月9日晚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車某某在下單時並沒有填寫“跟車1人”的事項,也就是說,契約關係中,她老公只負責拉貨,沒有明確要提供拉人服務,但好心順帶卻引發對雙方都不利的大麻煩來。

“如果我老公堅持讓她自己打車過去,可能就不會有這事了。”李女士說,“這事帶來的不幸,我們家也很冤呀。”

在外界猜測中,除拉貨,沒有裝卸業務的周某春內心是不滿的。不過,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沒有衝突,也沒有明顯表露出不滿,可能沒有那麼熱情。”

但從警方通報看,周某春對不需要付費搬運的車某某說到,按照貨拉拉平臺規定,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時,“車某某未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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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某某家屬提供的線路對比圖

被偏航的路線

警方通報顯示,周某春提出付費搬運和卸車服務均遭到車某某拒絕,而其提到司機等待超時會額外收費時,車某某也“未予理會”。

在此背景下,周某春態度似乎也不友好。據警方通報,在行駛過程中,周某春為了節省時間並提前透過貨拉拉APP平臺搶接下一單業務,更改了行車路線。

對此,車某某兩次提出了車輛偏航的問題,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出對車某某不滿。

當車行駛到林語路曲苑路口時,車某某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同樣“未予理睬”。

隨後,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將身體探出車窗外,但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立即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開啟車輛雙閃燈。

最後,車某某從車窗墜車後,周某春撥打120前來搶救。4天后,即2月10日,車某某去世,年僅23歲。

據李女士介紹,丈夫2月6日被派出所帶走問話後,2月8日晚上曾放出來。“那晚,他自己走回來的,走了20-30分鐘才回到家,因為被帶去問話的時候,手機被收起來,身上也沒錢。”李女士說,“他一進門就說,沒事了,搞清楚了,那個女孩也醒過來了。”

沒想到,兩天後,女孩去世。輿論風口中,周某春再度被警方帶走。

從警方通報可以發現,兩人的命運從下單開始交集,並存在著不斷的隱性衝突:周某春提出付費裝卸和等待超時額外收費的訴求,車某某“不予理會”。車某某對偏航四次提出質疑,周某春先是“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達不滿,再到“不予理睬”……可見這次搬家過程中,他們並不愉快。因不愉快、冷漠和偏航,最終誘發了誤會和恐懼,悲劇發生了。

沒人瞭解車某某當時心生的恐懼究竟從何而來?李女士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她所說的偏航的這條路就在我家門口附近,是有點黑,但我們經常走,很熟悉,沒什麼可怕的,但她可能想的不一樣。”

警方通報也顯示,偏航路線儘管比導航路線多走0。5公里,但少走4個紅綠燈,可節省4分鐘左右。

“假如我老公堅持讓她自己打的就好了,她畢竟沒有下單‘跟車’。”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遺憾的是,現實沒有“假如”,偏航的路線,終究帶來了彼此都已偏航的人生。

紅星新聞記者韋星 發自湖南長沙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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