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出臺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實施辦法

本站訊 為切實加強江蘇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專案監督管理,確保河勢穩定,防洪安全,日前,江蘇省水利廳印發《江蘇省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江蘇省首個針對涉河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辦法》對涉河建設專案監督管理中出現的監管職責不明、監管內容不清、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進行了規範,對行政許可、施工管理、專項驗收、資料歸檔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一是明確“誰來管”。《辦法》提出“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省市縣三級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涉河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工作。二是明確“如何管”。《辦法》明確了涉河建設專案監督檢查型別和方式,對涉河建設專案的重點環節或者重要施工期,要求加密檢查頻次或者實施旁站式監管。三是明確“管什麼”。《辦法》明確了涉河建設專案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管理的內容和要求,強調抓好涉河建設專案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並按照嚴約束、可操作的要求制定了檢查對照表格。

下一步,江蘇省水利廳將著力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部署開展省級監督檢查。對省水利廳下放涉河建設專案審批許可權的完建、在建涉河建設專案開展抽查檢查,同時委託第三方開展當年審批涉河建設專案的監督檢查。二是強化地方涉河專案監管。督促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河湖水域岸線資源總量控制、節約集約利用和違規退出制度的落實。制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按照市級監督檢查每年不少於2次、縣級不少於4次的要求,重點做好流域性河湖涉河建設專案的定期巡查、專項調查、檢查、駐點督查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置,並報告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三是及時總結經驗。以《辦法》施行為契機,及時總結江蘇省涉河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工作的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市縣按年度將河湖水域岸線使用和涉河建設專案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送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為全面提升江蘇省河湖管理和涉河事務管理水平,全域建設美麗江蘇、幸福河湖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撐。

【來源: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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