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對碳邊境調節機制各懷心思

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歐洲議會投票對碳市場改革的法律草案表示支援,呼籲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進行相應改革,並更快更廣泛地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此事引起廣泛關注。

根據碳邊境調節機制,歐盟將對從碳排放限制相對寬鬆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水泥、鋁、化肥、鋼鐵等產品徵稅。這一機制將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並行,並對其具體條款形成補充或替代。

上述相關法案是歐盟綠色新政一攬子減排計劃中的重點措施。此次歐洲議會投票透過表明立場,使得歐盟氣候政策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相關法案顯示,在碳排放市場改革方面,2027年至2032年將逐步減少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中受保護企業的免費碳排放配額,並且明確從2027年至2031年間每年的免費配額分別減少至93%、84%、69%、50%、25%,2032年完全取消免費配額;在碳邊境調節機制執行方面,擬於2023年至2026年試行,於2027年正式執行,最終取代免費碳排放配額,並在歐盟層面設立一個執行機構,將該機制的收入納入歐盟預算,以實現氣候目標。

事實上,此次歐洲議會就碳邊境調節機制等法案進行投票並非首次,而是半個月中進行的第二次。其中,牽涉多方博弈,可謂一波三折。

6月8日,歐洲議會曾就上述法案進行投票。在進行第一項碳市場改革相關法案投票時,多個矛盾便集中爆發,包括何時取消碳市場免費碳排放配額等問題引起爭議。面對歐洲人民黨團德國籍議員彼得·利澤負責起草的法案,以社會黨和民主黨進步聯盟領導人伊拉特克斯·加西亞為代表的反對方認為法案太過保守,削弱了歐盟實現氣候目標的雄心,要求2032年結束免費配額。加西亞還在當場明確表示:“如果不加上我們要求的修正案,我們就投反對票。”

對此,歐洲人民黨團認為,在歐洲能源價格上漲和通脹高企的背景下,歐洲短期內對化石燃料仍有依賴,歐洲工業需要更多時間來調整,主張在2034年結束免費配額、2027年施行碳邊境調節機制。利澤在投票前便表明態度:“我們不支援妥協。2032年結束免費配額比歐盟委員會起初提出的2035年提前了整整3年。”

然而,事態發展並未如利澤所願。6月8日投票當天,關於碳市場改革的法案以340票反對、265票贊成、34票棄權被否決。鑑於各項法案間關聯密切,歐洲議會認為無法分開投票,致使社會氣候基金與碳邊境調節機制相關法案投票被取消,現場甚至傳出社會黨團與綠黨議員的歡呼。在各方針鋒相對相持不下的情況下,歐洲議會主席羅伯塔·梅佐拉多次發聲,要求保持秩序。歐洲媒體甚至使用“爆發混亂”一詞來形容當時的場面。

此後,歐洲議會各方雖然在半個月內緊急磋商,互有讓步,並最終達成一致,但歐洲利益相關行業依舊存在不同聲音。

歐盟鋼鐵行業貿易協會在投票前便向歐洲議會及各成員國致聯名信,提出該協會已經有明確減碳計劃,但目前關於碳市場改革與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法案削弱了該行業的投資能力,破壞了歐洲向綠色鋼鐵生產的過渡程序。

德國鋼鐵及金屬加工協會(WSM)主席克里斯蒂安·維特邁爾表示:“相關法案對鋼鐵行業下游企業和金屬加工商極不公平,將使原材料加工商面臨高額成本。”維特邁爾評估認為,此次歐洲議會的決定將使50萬名員工受到波及。“我們支援氣候友好型政策,但不能單方面削弱鋼鐵使用者的市場地位,需要從整個價值鏈去考慮。”

儘管企業界仍存在不同聲音,但從結果看,歐盟相關氣候法案已邁上正軌。

英國財政部幾乎在歐洲議會投票的同一時間便確認,開始就徵收碳關稅等問題展開多部門諮詢。這是英國政府自5月16日向英國議會確認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磋商後的又一次表態。

實際上,不只是歐盟與英國,美國對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態度轉變同樣巨大。

2021年3月,美國氣候特使約翰·克里在訪歐時曾表示,不希望歐盟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稱其“對經濟、貿易具有嚴重影響”。然而,如今美國也開始籌劃自身的“碳邊境調節機制”。民主黨於2021年7月提出了碳邊境稅計劃。2022年5月,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凱文·克萊默表示,如果能與其他富裕國家協調,其將支援民主黨的碳邊境稅計劃。

“如果能與其他富裕國家協調”的前提代表了很多人的態度。對於歐盟而言,碳邊境調節機制的初衷是應對氣候變化,但不可否認的是,其直接目的之一還包括防止歐盟企業因高碳排放成本而在全球貿易競爭中處於下風。碳邊境調節機制中包含了貿易元素,客觀上提高了相關進口產品的成本,處置稍有不當便會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悖,衝擊自由開放的多邊貿易體系,損害國際社會互信與經濟增長前景。

同時,從“如果能與其他富裕國家協調”的態度不難看出,美歐國家部分人將碳邊境調節機制視為G7國家等“小圈子”內磋商的事。但是,實際上,這關乎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關乎世界貿易體系的健康執行,因此應當也必須尊重其他國家的態度與利益。

應該說,各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挑戰採取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是,面對這一全球性議題,各國是命運共同體,應在尊重他國利益的基礎上,採取符合各自國情的行動,將自身意願強加於他人之上並不可取。面對氣候變化挑戰,堅持多邊主義,廣泛協商合作才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