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了這種“兼職”,完蛋!

男子做了這種“兼職”,完蛋!

近日,北京房山區檢察院公佈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張某是一名外賣員,經受不住刷流水兼職廣告裡“3小時日結5000元”的誘惑,為犯罪分子提供“刷臉”驗證、轉賬等操作,僅6小時就走賬近100萬元。最終,小張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小張每天穿梭於城市的街頭巷口,掙著一份辛苦錢,同時他也加了一些兼職群,留意一些兼職資訊,想增加收入。一日,他在一個兼職群裡看到一條兼職資訊,“3小時日結5000元,招刷流水人員數名……”,這比頂著烈日、冒著風雨送外賣強太多了,這條兼職資訊讓小張十分心動。

小張隨即按照兼職群裡的提示,下載了一款匿名社交軟體。這款匿名社交軟體具有“閱後即焚”功能,受到很多犯罪分子的青睞。小張按要求使用這款軟體添加了對方好友,瞭解了“賺錢”的具體方式。對方要求小張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件辦理一套銀行卡、U盾,並聲稱2500元一套。期間,小張多次要求加微信細聊,對方卻不予迴應。小張隱隱覺得不太對勁兒,但是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掙錢心切的他,還是按照對方的要求辦理了一套銀行卡和U盾。

小張前往交付地點,本以為可以拿錢走人,卻被對方要求把手機交出來,將自己的微信密碼、支付寶密碼、銀行卡密碼等告知對方,並且在需要“刷臉”轉賬時還要透過“刷臉”來幫助轉移資金。從下午5點到晚上11點,小張就在對方的要求下時不時地進行“刷臉”驗證,幫助對方轉錢。6個小時的時間,小張看了看自己的銀行卡和支付寶轉賬記錄,轉賬金額將近100萬元,而對方仍不滿意。最後,幾經協商,小張才要到報酬。

錢雖然賺到手了,但小張卻一直戰戰兢兢。後來,小張怕對方繼續使用自己的銀行卡轉賬“洗錢”,就趕緊把自己這張銀行卡掛失了。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沒多久小張就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了。最終,小張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現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提醒:切莫貪圖小利出售銀行卡、手機卡,也千萬不要幫助他人“刷臉”轉賬。

為了防止電信網路詐騙等非法交易,多數銀行都設定了預警措施,對於頻繁轉賬、大額轉賬或者每天轉賬達到一定額度後要求“刷臉”驗證身份資訊。

對於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又代為轉賬、套現、取現等,或者為配合他人轉賬、套現、取現而提供刷臉等驗證服務的,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