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擬新組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來看具體要求

大河網訊(記者 路嬌)11月30日,河南省財政廳釋出公告,擬組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承銷團成員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確定。

《公告》指出,為做好河南省政府債券發行工作,根據財政部和河南省財政廳有關規定,本次組建的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為2022—2024年河南省所有政府債券的承銷團。承銷團成員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確定。申請加入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的機構,應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債券承銷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外國銀行分行參與承銷政府債券,應取得其總行對該事項的特定授權。機構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或者總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的銀行類金融機構、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的券商類金融機構,且機構具有負責債券業務的專職部門,債券投資與風險管理制度健全。

《公告》明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的組建遵循“尊重意願、承銷優先、控制風險”的原則。河南省財政廳將以《河南省政府債券公開發行承銷團組建及管理辦法》為依據,按照機構實力、承銷情況等綜合評分高低順序確定承銷團成員。上屆承銷團期限內債券承銷總量前三位的銀行類承銷團成員,自動進入本屆承銷團,並具有主承銷商資格。其餘銀行類、券商類主承銷商依承銷團成員申請,從有意願的機構中按評分順序確定。

據瞭解,承銷團每屆期限三年,期滿後,重新組建。承銷團成員(含主承銷商)按每年度實行退出、增補機制,主承銷商和一般承銷商根據上一年度考評結果進行調整。

主承銷商和承銷團一般成員的投標和承銷義務約定具體如下:銀行類主承銷商:最低投標限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15%,最低承銷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10%。券商類主承銷商:最低投標限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10%,最低承銷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2%。承銷團一般成員:最低投標限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2%,最低承銷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0。5%。單個承銷團成員投標額上限無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