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帶病上崗”

原標題: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帶病上崗”

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帶病上崗”

檢察干警現場調查健身器材安全隱患問題並向居民瞭解情況

本報訊(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張麗娟)近日,陝西省宜川縣檢察院就部分公共健身器材破損、超安全使用年限等安全隱患問題召開的一場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會,引發群眾關注和熱議。

今年7月中旬,宜川縣檢察院幹警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中發現,縣城以及雲巖鎮、秋林鎮等地廣場上佈設的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破損鏽蝕、零部件鬆動脫落、超安全使用年限等情況。經深入調查研判,這些“帶病上崗”的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市民健身安全和城市文明建設。

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消除安全隱患,宜川縣檢察院立即進行公益訴訟立案,督促問題整改,並召開公開聽證會,向相關職能部門公開送達檢察建議。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透過PPT示證的方式,向受邀參加聽證的宜川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該縣教育科技體育局代表介紹基本案情、調查核實情況,並就檢察建議內容進行詳細闡述。在詳細瞭解案情後,聽證員經討論一致支援檢察機關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

宜川縣檢察院當場向該縣教育科技體育局送達了檢察建議,建議該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落實日常養護責任,做好健身器材的維修、報廢更新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宜川縣教育科技體育局代表簽收了檢察建議,表示將結合檢察建議內容進行全面調查整改,並及時將處理結果進行反饋。(倪建軍張麗娟)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