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使用“青花椒”不侵權,成都餐館“青花椒”商標糾紛案二審改判

海報新聞記者 鄧波 報道

1月13日,備受關注的成都餐館因店招含“青花椒”被告侵權案二審開庭審理,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海報新聞此前報道顯示,2020年底,四川省內有數十家家餐飲店鋪因在店招或者選單中使用“青花椒”三字,被上海萬翠堂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告上法庭,店家們認為自己遭到了惡意訴訟。射洪縣王記青花椒魚莊老闆王先生去年底在接受海報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接到法院傳票時,他頗為震驚,自己開店已有11年,為何卻因店名上有“青花椒”字樣攤上官司。王先生稱,準備應訴的那一個月吃不好睡不好,一直為官司擔心,但沒想到開庭之前,對方律師看過自己所準備的材料之後,還沒等主審法官到庭,就選擇撤訴。

店招使用“青花椒”不侵權,成都餐館“青花椒”商標糾紛案二審改判

庭審現場。

成都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是被訴餐飲店之一,此後改名鄒魚匠青花椒魚火鍋,也是二審案件的上訴者。店鋪老闆娘楊女士告訴海報新聞記者,此前也根本不知道上海萬翠堂公司,丈夫初中畢業以後就學廚,做餐飲也20多年了,這家火鍋店是她和丈夫在2019年開的。

楊女士稱,青花椒魚是一道菜,就是體現青花椒的味道,跟酸菜魚一樣。此外,他們的招牌字樣和上海萬翠堂公司的招牌也完全不一樣,加之認為青花椒是一味調料,不適用註冊商標,所以一審開庭前他們信心滿滿,結果卻敗訴,“法院最後判了我們要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三個字,還要賠償上海萬翠堂公司3萬元。”

對於法院一審判決,楊女士及其丈夫表示不服,隨即上訴。店招使用“青花椒”字樣被訴侵權事件經報道後引發公眾關注,網友們紛紛質疑涉事上海萬翠堂公司涉嫌“碰瓷訴訟”、惡意訴訟。上海萬翠堂公司董事長左正飛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迴應稱,所有訴訟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有限公司發起,並非上海萬翠堂本意,維權過程中,正尚律和已完全歪曲公司正當維權、保護品牌的初心,已責令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訴訟,並停止與其合作,“向四川父老鄉親誠摯道歉”。

2022年1月13日,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訴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案二審在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第三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四川高院認為,五阿婆火鍋店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屬於正當使用,雖然店招上有相同,但五阿婆火鍋店前面還有“鄒魚匠”標識,沒有單獨突出使用“青花椒”。“青花椒”使用在魚火鍋之前,是對其特色菜含有調料的描述,並非商標權使用,不具有識別商品服務來源的作用,其使用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四川高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應該糾正。經過持續1個多小時的庭審,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