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出來的好評不可信(法治聚焦)

消費之前,先看網路點評。不論吃飯、購物還是休閒娛樂,如今,消費者傾向於將網評的好壞作為選擇店鋪消費的重要依據。

前不久,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公開一起全鏈條流量造假案,該案鏈條上的6個犯罪團伙、近20名犯罪嫌疑人,有中介、卡商、技術人員……上下游完整、分工明確,“服務”商戶完成虛假交易、作出虛假好評,進行流量造假,也就是刷單。

商家僱用中介,中介聯絡“刷手”,在各類平臺撰寫虛假點評

回憶偵破過程,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四支隊探長鬍文炯第一個想到的,是兩個感嘆號。

“有近200家線上店鋪,專門在外賣跑腿平臺為使用者代購食品、咖啡、奶茶等,但我們發現,只有不到一半的訂單有外賣員取送。”胡文炯說,大部分訂單被這些店鋪接單後卻沒有配送。訂單共同的特點是刻意標記兩個感嘆號,且都對店鋪進行過好評。

辦案民警說,“顯然這是在刷單,我們想弄清楚,誰在刷、怎麼刷的?”

張兵(化名)在某知名網路外賣跑腿平臺上開了不少線上店鋪,主打網紅產品的代購服務。使用者下單後,他的團隊再尋找外賣騎手到店鋪購買並送到顧客手上,賺取一定差價。

同一商品的代購,除了價格、時間,使用者作出選擇的重要依據是代購店鋪的接單數量和評價情況。張兵清楚,代購店想在平臺“上星”,必須有幾單真實交易;後續接單數量多、使用者評價好的,肯定更受歡迎。

如何讓自己的這批店鋪在競爭中保持熱度、關注度?張兵聯絡上一名刷單中介黃某。

“我把店鋪名稱、訂單數量告訴對方,他們會在一個時間段集中下單,訂單上備註兩個感嘆號,我們看到這個標記,就不會正常下單出餐,後續會將對方支付的商品費用返還。”面對民警問詢,張兵交代,每刷一個假訂單,他都要給中介付佣金。

順藤摸瓜,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經偵支隊在四川找到了黃某,她手機中標記的商家就超過1000家,“刷手”超過3000人。她手牽兩頭,組織在各類購物、點評平臺寫留言、做點評。

黃浦分局經偵支隊探長袁駿告訴記者:“圖片和長篇評論往往是商戶自己準備好的,中介提供給‘刷手’複製貼上即可,如果看到一些網路店鋪評價中出現不同使用者留下一模一樣的照片,很可能就是‘刷’出來的虛假點評。”

刷單團伙註冊大量賬戶,經測算,已累計刷單20餘萬次

在對黃某的調查中,辦案民警注意到,除了一般“刷手”外,她接來的大量“訂單”都下給了兩個“刷單工作室”。隨著警方繼續偵查,這兩個“刷單工作室”負責人周某、龍某相繼在貴州等地落網。

“所謂‘刷單工作室’,是由3到4人組成的團伙,透過多部手機,不斷更換不同平臺上的賬戶,虛假下單,偽造銷量或是留下虛假點評。”胡文炯說。

辦案民警介紹,很多大型網路平臺為了確保使用者真實性,會對平臺出現的異常賬戶進行監測和風控。“但這兩個‘刷單工作室’採用一些技術手段規避了監測。”袁駿介紹,他們透過非法交易掌握了上萬個手機號碼,在多個平臺註冊大量賬戶,還購買了相關程式營造大量賬戶在不同地址下單的假象,逃避平臺監管。

順著線索,警方找到以梁某為首的手機卡商團夥,為周某、龍某提供技術支援的張某某團伙,以及和黃某一樣充當刷單中介的杜某、王某某等。至此,這個大型的刷單案件得以全鏈條偵破,相關人員悉數落網。警方測算,該案中,刷單團伙累計實施虛假刷單20餘萬次,釋出虛假點評達30餘萬次。

“從法律上來看,刑法主要打擊的物件是其中專業從事刷單的經營者”,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姜韜說,在“兩高”2013年釋出的《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透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資訊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透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釋出資訊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兩類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兩類情形,指的是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經初步審計,周某的“刷單工作室”自2021年9月到2022年8月間,被認定為非法經營額的收入達70餘萬元;龍某的“刷單工作室”為90餘萬元,均已達到定罪量刑標準。

刷單影響消費者判斷,擾亂市場秩序,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在提審中,兩人表示多少知道可能會違法,但都沒想到會到犯罪程度。”姜韜說,刷單行為雖然沒有個體的施害物件,但會影響消費者判斷、侵犯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造成公共性危害。

針對刷單商戶,目前主要以行政處罰為主。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的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10月底,上海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反不正當競爭案件470餘件,其中刷單炒信案件60餘件,主要查處物件為使用刷單手段且情節較為嚴重的商戶以及為商戶提供刷單服務的經營主體,罰沒金額超500萬元。

胡文炯說,行政處罰之外,隨著對刷單違法犯罪活動刑事打擊的開展,一些中介、“刷單工作室”等愈發隱蔽,在網路交流中以“補量”“運營”為名開展業務,以網頁連結、小程式等方式接單,逃避監管,但從事的業務型別卻越來越廣泛。

記者注意到,儘管只有幾元、十幾元一單,但刷單業務規模相當驚人。據《檢察日報》報道,2022年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一起刷單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等搭建刷單平臺,商家可直接釋出刷單任務,刷手“接單”,該案涉案金額約40億元,虛假刷單總佣金超過3億元、平臺獲利超過1。2億元。

上海警方在辦案中發現,網路流量造假涉及生活服務、書影音評分等方方面面,且此類犯罪活動呈現出規模化、公司化、組織化、產業化特徵。

“透過刷單獲得虛假的經營量和好評,騙取消費者信任,最終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在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四支隊支隊長蔣敏看來,虛假資料帶來的虛假繁榮,不僅會誤導消費者,甚至可能誤導決策部門,必須予以嚴厲打擊。(記者巨雲鵬)

《人民日報》(2023年01月17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