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駕車撞死人怎麼辦?砍頭還是流放?最嚴重的也不過如此

現代交通飛速發展,真正做到了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的壯舉,試想千年前古人們看到如今的現代化交通會有何種感悟呢?隨著科技的進步,生活變得越來越便捷,現代交通追求時間和效率,與古時候落後的方式大相徑庭,古代沒有發達的交通工具,那麼古人又是如何出遠門的呢?

古代社會等級森嚴,在交通方面也有許多限制,甚至與各自身份地位直接掛鉤,這種等級森嚴的制度體現在“騎乘權”上,朝廷規定並不是所有人都有乘坐交通工具的權力,漢朝時期,商賈作為“底層”社會,除了在做官上有限制以外,還不準乘車,元朝時則規定妓女不能乘坐轎子。

幾乎歷朝歷代都對乘坐轎子有嚴格規定,例如唐朝時期只有一品宰相身體不適的時候才能短暫的做轎子,其餘的大臣們無論官階高低一律不許,即使是一些官員奉命外出巡視,也只有在經過層層審批之後才可以,到了明朝時期,朱元璋下令三品大元以上方有坐轎的權力,清朝時為了防止武將懈怠,武將不準坐轎,但是幾乎沒有人遵守,以致於朝廷三番五次下令,嚴重者會被革職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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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一樣有坐轎子的權力,但是轎子的規格也大有不同,無論是顏料、裝飾還是製作材料都有很大差別,其中皇帝乘坐的專用車自然高階了不少,例如秦始皇曾多次出巡,乘坐的轎子名為“溫涼車”,歷史記載這種馬車關上門車內就會升溫,敞開則很快轉涼,至於除了皇帝以外的王公大臣們可以坐“通幌車”,有遮陽、避風的功效。

而那些騎馬的人,等級差異則表現在馬鞍和配飾上面,宋朝三品大員的馬上面會有紅纓做裝飾,其餘的則是黑色,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差異之外,古代還有很多有意思的交通規定,唐朝國力強盛,經濟文化方面得到了巨大發展,長安城更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常住人口超過百萬,自然在交通問題上費了很大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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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朝法律,禁止任何人在鬧市騎馬快速通行,如果被抓住就會被責罰打屁股,但是情節十分嚴重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則不會這麼簡簡單單就算了,通常會將肇事者抓起來詢問清楚,“超速”得原因是什麼?如果情有可原不會深究,但是無辜鬧事的人則會被重罰。

從這也能看出唐朝律法還算有人情味,到了清朝卻不是這樣了,隨著時代的發展,交通狀況得到顯著改善,比起唐朝路況好了很多,但是仍然有許多大路坑窪不平,更別說是一些鄉村小路了,一旦遇上雨雪天氣,路上全部都是出事故的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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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盡最大可能減少天氣狀況導致的交通事故,清朝律法規定,如果在下雪天出行而造成事故,不僅需要賠償傷者足夠的醫藥費,還要把自己乘坐的馬車送給對方,如果事故非常嚴重,肇事者還會被抓進大牢,當然賠償費少不了,自己的坐騎也別想要了。

因此一旦出現雨雪天氣,路上駕車的人都會適當的漲價,也會出現打不到車的場景,最後就來說說當時的通行規則,雖然現在中國實行右側通行,但是古時候,人們在迎接客人的時候,都習慣在左側等待,因此都在左側通行,這樣迎接者與坐轎的人相遇是正好能相互施禮,還能給其餘人留下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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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朝年間,政府內部有許多洋人供職,加上洋務運動興起,清政府開始全方面學習西方制度,甚至連交通規則也全然照搬歐洲慣例,也是在這個時候,推行了兩千多年的左側通行被廢除掉,開始全方面推行右側通行,但是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人都不適應,沒有遵守,直到國民政府成立之後,才制定了全面的交通法規,要求行人和車輛只能從右側通行,就跟我們現在實行的交規一模一樣,新中國成立以後,也沒有做出改變,這才促成了今天的交通法則。